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3-5279195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槐花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槐府发〔2023〕66号
  • 成文日期: 2023-04-25
  • 发布日期: 2023-04-25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槐花镇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槐花镇 发布时间:2023-04-25 10: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槐花镇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槐花镇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槐花镇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强责任、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工作总要求,扎实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切实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有效补齐工作短板、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走实走细,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及有影响的一般事故的目标,为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和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3年4月起至8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改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辨识,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安全风险,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及“三违”行为的自查自改自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管控、消除事故隐患,实现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动态清零。同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员工教育培训,从根本上提升企业事故防范能力。

(二)属地综合检查阶段(6月1日至7月25日)。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由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对本地、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综合检查,分级对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其他行业的重点企业实行检查全覆盖。要以“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快查严处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及“三违”行为,逗硬督促整改到位。综合运用联合惩戒、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公开曝光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镇安办督导组对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综合检查,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三)驻扎式督导阶段(7月26日至8月10日)。成都大运会期间,省安委会将组织由厅级领导带队、省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行业专家等为成员的督导组、市安委会8个综合督导组、县安委会综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以及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检查等方式,对我镇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不少于15天的驻扎式督导检查;镇安办督导组将与省、市、县督导组同步开展督导,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避免重复检查、杜绝蜻蜓点水和流于形式等问题,提升督查质量。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要全面梳理总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形成的工作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深挖问题隐患根源,有针对性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整治内容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强化会商研判,认真分析研判“五一”小长假人流、物流、车流量大的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等安全风险,汛期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风险,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认真制定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利用好技防、人防等手段,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地质灾害防御,落实重点区域、重要部位、重点环节日常巡查巡护责任,严格执行“三个避让”刚性要求,明确各行业领域的整治重点,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交通运输方面。聚焦场镇道路、农村道路等重点道路,持续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酒驾醉驾、毒驾、非法营运、货车和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整治力度。以校车、农村客运车辆等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不佩戴救生装备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强化客货运输车辆源头隐患的清零措施,紧盯危货运输、采砂运输、旅客运输等企业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狠抓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管控,督促有关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五必查”要求,压实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隧道等重点部位和县道、村道事故多发频发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分级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牵头单位:道安办、槐花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城镇燃气方面。深化全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出租房、民宿、商住混合体、餐饮经营场所、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以及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小吃店等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灶、接管阀等部位,强化对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监管,切实整治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强化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加大对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检查力度,坚决整治非法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加大在建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在建燃气工程项目使用不合格材料、新(改、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

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建筑施工方面。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督促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整治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严控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隧道暗挖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等危大工程管控,加强隧道、涵洞、桥梁等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严管工地宿舍消防、施工用电、高空作业,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闭环销号,严防火灾、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等事故发生。加大对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以包代管、无资质施工、盲目抢工期、工地宿舍使用不合规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项目、工地等落实落细防汛和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及措施,守牢安全底线。

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危险化学品方面。持续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果,紧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监管和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全面检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度的落实、监测预警设施和联锁装置的适用状态、特殊作业管控制度及提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严防爆炸、燃烧等事故发生;严格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通行秩序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槐花派出所

(五)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围绕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批发企业超量存储、违规堆放、在仓库存放其他危险物品、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产品等行为;整治运输企业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满足安全要求,驾驶员、押运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等行为;整治零售店(点)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六)工贸方面。持续深化重大隐患整改“清零”行动,加大对钢铁、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对人群密集场所、高风险工序的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粉尘涉爆、检维修和外委外包等事故易发环节,扎实开展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安全“体检”,严格检查场内机动车、特种车辆管理运行、厂房建筑结构定期排查及维护作业等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坚决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狠抓“关键少数”,持续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标志标识张贴、承包方管理、装备配备、应急处置“五个到位”,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七)特种设备方面。紧盯工贸、燃气、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和旅游景区景点、游乐设施、公共聚集场所等特种设备安全,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等重点设备和重点场所以及老旧小区电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以及报废的特种设备和违规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提升“黑气瓶”专项整治成效,建立完善长输管道、公用管道法定检验情况台账以及隐患台账,分类施策、专项治理,严肃处理在建燃气压力管道未依法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镇安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八)消防方面。持续强化消防车通道治理,全面打通“生命通道”。深化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占用堵塞以及违规动火作业等行为查处力度。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建筑施工工地等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持续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养老院、商场市场、体育场馆、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九小场所”重大隐患整治力度;全力攻坚治理仓储物流、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隐患。持续推进既有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并督促落实整改期间临管临控措施。切实发动村(社区)以及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基层网格员等各类力量,统筹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提示宣传,全力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九)民用爆炸物品方面。聚焦民爆物品储存、运输、使用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重大风险点、重点岗位和重点操作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整治“四超”“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遏制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十)电力方面。严把电力项目规划、评估论证、核准、开工建设、验收等各环节安全关,强化电力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区违章建筑、树障等异物清理;开展2023年电力供应保障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供电所、镇安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十一)商贸服务业方面。聚焦商业综合体、商贸服务行业(含餐饮业、住宿业)以及九小场所等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环节,扎实开展商贸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商贸服务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十二)其他方面。农机、学校、养老院、水利、沼气、邮政、平台经济、民族宗教、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也要认真结合实际,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详细制定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精心部署安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覆盖、无死角。  

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

四、重点工作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县实施方案,将以下工作贯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始终,并常态长效抓好工作落实。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融会贯通,真正将学习成效转化为牢固的安全发展理念和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要认真对照工作措施,全面检视学习贯彻情况、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事故经验教训汲取情况。要通过再学习、再警示、再反思、再发力,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坚决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在我县各级各部门落地落实。

(二)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认真开展“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按照省市县部署加快推进清单制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党政属地领导责任清单、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清单以及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照单履责、按单办事。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改,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认真部署并组织开展《槐花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回头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组织专业力量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各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推进整改落实;镇安办将适时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强化整改全过程安全管控,对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动态清零、真改实改,严防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强化风险研判管控。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和季节性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全面研究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找准安全风险点和监管薄弱环节,聚焦痛点难点问题持续发力,迅速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全力以赴补短板、堵漏洞、防事故。

(五)重拳出击“打非治违”。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站所要以“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加大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不放心区域的执法检查频次和行政处罚力度,对发生事故、频发事故的行业领域和企业,一律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处理,绝不姑息手软,以严管重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六)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五进”等活动,充分利用LED、网络等载体和专题讲座、“云课堂”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定期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宣传,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措施,发挥好基层“吹哨人”作用,推动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七)切实强化应急准备。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以及突发事件信息接报有关规定,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全面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及时响应、高效处置。督促各企业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不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按有关规定和预案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镇安委会成立由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细化制定“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和人员,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要把专项行动与即将部署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以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风险防控、隐患治理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进行完善提升、堵塞漏洞、强基固本,从根本上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不断强化关口前移、事前防范,着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转化为治本举措,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务必深入扎实推进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镇安委会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阶段性信息、资料报送情况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和督导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实的单位将严格进行通报并逗硬扣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将依法依规约谈问责。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于4月27日前报送本地、本部门“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4月至7月的每月27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8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情况报送镇安办。联系人:蒋红全,联系电话:1582*****20,电子邮箱:303***2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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