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办事项
(一)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核发(二)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三、申请材料
( 一)通用材料。申请表、承诺书、主体资格 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 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事项。
1.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2.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3.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须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5. 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须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办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事项审批。
1.大型户外广告设计方案(方案需包含户外广告设施简介、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点位方位图、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点位现状图及效果图、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部分、户外广告设施的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等,具体技术规范参照《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
2.宣传品设计方案(方案需包含宣传品设置点位方位图、宣传品设置点位现状图及效果图、宣传品的设计部分、宣传品设置的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具体技术规范参照《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
3.载体权属证明材料。
(四)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
1.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场所平面布置图(包括使用功能、安全疏散等情况)。
3.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包括消防给水、自动灭火、防排烟、火灾自动报警、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等系统平面布置)
四、办理方式
1.网上办: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的一件事一次办页面(网址:http://snspxx.sczwfw.gov.cn/),在特色服务栏中点击进入“一件事服务平台”申请办理。
2.线下办:在蓬溪县行政审批局二楼“综合窗口”申请办理。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5-5435218;0825-5435893
七、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5-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