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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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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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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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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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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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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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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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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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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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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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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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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飞玻璃有限公司未经认证销售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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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市监处罚〔2022〕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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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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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0921MA7FQ8PJ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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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飞玻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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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飞玻璃有限公司未经认证销售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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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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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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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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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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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薛成英副食店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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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市监处罚〔2022〕2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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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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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10921MA621JHK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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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薛成英副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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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薛成英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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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以: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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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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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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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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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奇诚配送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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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市监处罚〔2022〕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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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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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10921MA64BP7C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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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奇诚配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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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奇诚配送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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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符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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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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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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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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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赤城镇阳光超市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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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市监处罚〔2022〕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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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祥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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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10921MA64BP7C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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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赤城镇阳光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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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赤城镇阳光超市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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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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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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