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3984653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中共蓬溪县大石镇委员会
  • 文       号:大委发〔2022〕60号
  • 成文日期: 2022-05-16
  • 发布日期: 2022-05-16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蓬溪县大石镇委员会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大石镇 发布时间:2022-05-16 15: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2022年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条例》。根据全市《条例》实施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规定入脑入心,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蓬溪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蓬信联办〔2022〕27号)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宣传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22年5月17日至6月17日。

二、宣传主题

贯彻实施《条例》,为民解难、为党分忧,建立高效有序信访工作秩序。

三、宣传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条例》。

四、宣传方式

(一)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牵头充分运用图示、解读、个别访谈、专题栏目等方式,面向广大人民群众连载宣传。

(二)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运用好自身宣传阵地,制作专题宣传栏,在各村和场镇的LED显示屏播放《条例》。充分利用好集市时机,通过设立集中宣传点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各村(社区)要组织网格员结合网格服务管理工作职能职责,送《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特别是要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条例》,引导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构建信访良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宣传要求

(一)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相关工作的部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要组织好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开展多方位、全覆盖、高密度的宣传活动。宣传工作要注重群众性、多样性、普及性,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既要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社会秩序。

(三)镇信联办将组织力量检查督促《条例》宣传工作,并纳入2022年信访目标考核。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中共蓬溪县大石镇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