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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3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蓬溪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2-03 15: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3日-20241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5421216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123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川味特色标准化食材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金桥镇过军路2号

建设单位

晟味(四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启明星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计划投资5亿元,租赁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片区)已建标准厂房布设川味特色标准化食材生产线,主要是对原厂房内外部进行装修,购置5条生产线及附属设施,主要产品为肉制品、调料包、粉料、酱料等,年产能最高可达 10 万吨,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值5亿元。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和优化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做好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送金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过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厂区总排放口排入市政管网送蓬溪金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设置油烟静电机组两套,对项目油烟进行有效收集、处理达标后离地15m达标排放(DA001、DA002);设置检验室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一套,采用通风橱对有机废气进行重点收集,检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站各处理单元池池体上方加盖密闭以控制臭气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油烟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有机废气排放应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生产粉尘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出售给资源回收单位;生产固废、废油(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后暂存于存渣间内定期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相应的污泥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声源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设施、利用建筑结构屏蔽消减噪声源强,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规范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操作,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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