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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

来源:蓬溪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6-17 15: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安办发〔2021〕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蓬溪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蓬溪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安办《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21〕37号)和6月4日省、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决定从2021年6月1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县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推动将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提高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水平和重大风险防控质量,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全力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县和乡村振兴示范县,打造川渝毗邻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重点任务

(一)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

1.严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企业领导层、管理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特殊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不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受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不严格、学校实验室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未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新进员工培训时间达不到培训要求或未经培训就上岗等问题;应急救援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以及未组织开展演练等突出问题。(县安办牵头,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所管行业领域企业抓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整治监管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红线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风险辨识管控不及时不全面,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执法宽松软,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等突出问题。(县安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1.危险化学品。紧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化工园区、“小化工”企业以及汛期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企业,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专项检查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规定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制度;督促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危险化工工艺、精细化工企业落实四项整治任务“清零”;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重点防范硝酸铵、硝化棉、氯酸钠等高危和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的安全风险。(县应急局牵头,经科、公安、生态环境、交运、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道路运输。强化路面车辆安全监管,特别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农”车辆监管,严肃查处“三超一疲劳一酒驾一毒驾”及拖拉机违规载人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临水、临崖和坡陡弯急处及易受灾路段的安防设施情况以及道路路面塌陷的专项排查;督促客货运企业、旅游包车主体严格做好员工培训教育、日常隐患排查治理、车辆维护保养、监控运行和值班值守工作。(县交运局、县公安局牵头,经科、教体、农业农村、文广旅游、应急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筑施工。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抓实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建设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着力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定期检查检测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常态化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县住建局牵头,交运、水利、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工贸行业。围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受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钢铁(8项)、铝加工(7项)、粉尘涉爆(6项)和有限空间作业(4项)重点内容,着力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机构缺失、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紧盯涉易燃易爆粉尘场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场所、高温熔融金属场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和厂房新改扩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和作业监护制度,严防盲目施救和高坠事故发生。(县应急局、县经科局牵头,公安、住建、商务经合、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烟花爆竹。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三库”超量储存、“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盯近期关闭退出生产企业闲置工库房,临近有滑坡风险山体、低洼地带的库房等,严格落实防汛、防雨、防潮、防雷等安全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县应急局牵头,经科、公安、交运、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消防。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做到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及公示承诺;深化“九小场所”、老旧小区、老旧商场等消防隐患突出场所消防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强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责任落实情况、消防报警系统及相关消防安全设施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情况、微型消防站情况等;强化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整治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电气设计、施工、电气产品销售、使用等重点环节,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公安、住建、商务经合、文广旅游、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特种设备。要持续推进化工行业、公共聚集场所、工贸行业、燃气行业等“四大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攻坚行动。紧盯危险化学品企业,医院、学校、大型商业综合体、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工贸和燃气企业,推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法定检验率100%。(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住建、教体、公安、交运、商务经合、文广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其他重点领域。旅游安全方面,要重点抓好大型游乐设施、景区机动车辆等相关设施定期检测、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蓬溪经开区、县现代农业园区,要进一步厘清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做好开发(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坚决整治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既有房屋隐患排查方面,按照市政府关于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和时间安排,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体育赛事和重大活动方面,要深刻吸取甘肃白银马拉松事故的惨痛教训,举办类似的大型体育赛事,严格活动审批,承办单位和属地要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其他有关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好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关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集中整治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县应急局要会同气象、水利、自然资源规划、交运等部门加强风险动态联合会商,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做好监测研判,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要督促指导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集中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因洪涝、地震、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要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等刚性要求,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准备,确保及时高效处置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应急局牵头,自然资源规划、交运、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宣传“五进”为抓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集中整治重点、进展情况、经验做法,以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组织认真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通过曝光典型案例、通报重大隐患案例、制作专题片、开展图片展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汛期、高温期、端午、“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穿透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本地、本部门及功能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治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做到“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格实行“跟踪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确保限期整治到位,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集中督查检查。县安办将围绕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及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以及蹲点督导、包保督导等方式,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危化领域“三查”行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集中专项执法。县安办要强化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以“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联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公安、交运、住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按照“四个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综合运用行刑衔接、警示约谈、联合惩戒等措施,提高执法工作严肃性和震慑力,倒逼企业守法生产经营,防止“屡查屡犯、屡改屡犯”现象发生。

(五)集中整改“回头看”。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国、省、市、县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春节、清明节、“五一”节期间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暗访暗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严格实行“清单交办、跟踪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强力推动事故风险隐患“清零”,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彻底,坚决防止因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对已发现隐患和问题虚假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集中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县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整治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办将把此次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纳入2021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专题考核。

(二)压实安全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把集中整治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对在集中整治期间因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严格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统筹协调,注重工作实效。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密切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整治合力。要把开展集中整治与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时间精力,整合资源力量,扎实抓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任务落实,做到整治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坚决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

(四)做好应急准备,规范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结合汛期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突出“精”“专”“快”,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操性;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调度,动态掌握有关工作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灾害事故信息,坚决避免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要加强实战演练,备足应急物资,随时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出动、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从6月份开始,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每月10日、20日向县安办报送一次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由县安办汇总后报市安办。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集中整治情况纳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统计,整治工作总结纳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总结,于12月1日前报县安办(以正式文件PDF形式发电子邮箱:sn**fab@163.com)。联系人:丁*微,联系电话: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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