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按照《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蓬府办函〔2022〕49号)文件精神,金桥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更高水平法治,充分发挥法治创新引领作用,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8次,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2次,党史学习教育课堂20余次,各挂片领导深入村(社区)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20余次。全年班子成员撰写学习心得20余篇,在市县发表党史学习专讯2条,县党史学习教育简报刊载信息6条。
二是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按照《蓬溪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文件精神,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接地气的法律宣讲活动。利用农村赶场节点,以宣传点、坝坝会等形式,向基层党员、群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20余次。
三是大力建设法治乡村。按照“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在7个村(社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完善和落实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将高坪社区建设成为“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各村(社区)培育了21名“法律明白人”、4户“学法用法示范户”。
(二)从严执行依法决策规定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蓬溪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定了《金桥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加大了公众参与力度。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建立专家协审机制,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增强依法决策力量。为整治低效产业,成立了工作专班,解除了春风农业与翰林村、石岩湾村土地流转合同,改善低效药桑产业700余亩。在高坪社区、高坡村、红溪村实行“大园区小产业”,引进民富蔬菜专业合作社盘活高坪茶叶产业;引进业主李某,整理撂荒地400余亩,发展蔬菜种植。优化特色产业,加强与四川天兆生猪养殖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不断提高生猪产能,年出栏生猪持续增加。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我镇实际,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执法,强化道路交通、城镇燃气、森林防灭火、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执法监管,实现常态化执法,确保了我镇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同时,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普法代执法,以执法促普法,实现“多普法则少执法”,除开展专项普法工作外,还将普法工作结合到执法行动中来,实现常态化、精准化普法,帮助群众知法、懂法,增强守法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培养年轻执法人员,不断提升我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强化规范化执法,将学法考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实现领导干部全覆盖,且均取得优异成绩。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为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了金桥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以及普法为先、重在调解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加强与金桥派出所、金桥司法所的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全年共受理“12345”热线500余件,办结率达100%,每月满意度均达85%以上。全年成功调解民事矛盾纠纷300余起,转办信访件10余件,成功化解中央、省市交办梁某某“治重化积”信访案件,2022年,重点信访人员未发生赴省进京情况,充分发挥了调解、综治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努力做到了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乡村地区法律宣传活动不足。因人员有限,法律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群众较多的高坪社区、翰林村等群众居住较多的地方,群众分散地区开展的入户普法宣传不足。
二是法治培训学习不足。部分镇村干部因工作较多,可能出现缺席法律学习培训的情况,加上学习不够深刻,导致学法效果不明显,提升程度较低。
三是部分群众的法治意识不足。部分群众年龄较大,平时深居简出,较少接触、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对一些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到位,缺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以来,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照《蓬溪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进步。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对涉及全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到亲自安排、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将法治工作作为全镇推进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求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和挂片村(社区)的法治建设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各自辖区和领域的法治宣传和依法办事职能职责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带头坚持落实党委会会前学法制度,由班子成员负责及时组织党政班子在党委会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班子法律知识储备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扩大会议等会议中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21次,利用镇村干部会议组织法律学习6次,参学人员达200余人次。
(二)加强普法落实,努力营造法治氛围
进一步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按照《蓬溪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文件精神,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督促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普法重点,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律七进”等活动,在我镇全面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带动全镇人民学法用法的新高潮,提高了我镇居民的整体法律素质。
(三)强化督导效果,将法治建设压力传达到最基层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对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短板及时研究解决,亲自督促,确保整改达效。不定期对各村(社区)法治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从氛围营造、法治宣传、依法办事等多方面进行评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村(社区)进行约谈,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年终考核。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继续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确保2023年普法工作顺利完成,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建设和谐、平安金桥。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小组议事机制,坚持重大决策由领导小组会讨论通过,不断强化党委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
(二)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坚持法律顾问列席重大决策制度,对涉及投资、工程、民生等领域的重大决策,由法律顾问列席,提供法律专业意见,进一步探索专家协审制度。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以“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指导,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强化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强化农村地区法律宣传,创新宣传渠道和方法,深化拓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实现法律宣传到户到人。
中共蓬溪县金桥镇委员会 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