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普安街道办事处,蓬溪经开区: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了《蓬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蓬溪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18日
蓬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方案
按照《遂宁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遂民发〔2021〕6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全面深入走访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组织力量对全县城乡低收入人口进行全面排查走访,重点排查失能半失能分散特困供养人员、高龄失能独居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贫困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深入了解他们居住情况和生活情况,对生活困难的要有针对性地提供帮扶关爱,照顾监管,为他们发放口罩等必备的防疫物资,做到“一人一策”帮扶。要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全面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加大信息比对与核查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个人)纳入保障范围,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遗漏。
二、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加大救助资金筹集力度,加快资金拨付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社会福利补贴和相关补助,做到规范使用、安全运行。要充分发挥“救急难”作用,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对上述人员提供家政服务、精神慰藉、防疫宣传等各项专业化、个性化、精细化服务和关爱帮扶。
三、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进一步压实工作主体和属地管理责任,保证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储备,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救尽救。要在寒潮期间(2021年10月下旬至2022年3月底),持续开展“大爱四川 情满救助”为主题的“寒冬送温暖”行动,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大巡查频次和范围,重点巡查车站、露天广场、地下通道、闲置房屋、银行24小时营业厅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区域和部位,及时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和滞留群众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流浪乞讨人员知晓救助方式,主动联系救助机构。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提供线索,形成合力,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接到线索后,要第一时间响应,立即派出车辆和人员进行施救,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工作人员和救助对象的个人防护。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紧密配合,全力以赴抓好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要储备米、面、油等生活物资,保障民政服务对象按不低于1个月的要求储备;同时按要求将口罩及时发放到对象手中。二是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启动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工作力量开展暗查暗访,从严从细排查整改各类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教育,引导服务对象进一步增加安全意识、处置、个人防疫和自救能力,确保民政领域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四是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向县民政局报送工作信息和入户发放口罩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