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同意解除三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批复》(蓬自然资规〔2024〕140)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按程序收回蓬溪天亿石化有限公司、蓬溪县万顺石化有限公司竞买的宝梵镇、吉祥镇、蓬南镇三宗土地。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