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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8-30 17: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王白兰、王洪、刘艳、张君、张迟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普安社区烂泥沟的危房拆除安置的建议》(第7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摘要

建议将烂泥沟及体育馆旁(普安村4组)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二、办理情况

(一)体育馆旁(普安村4组)工作开展情况。普安村4组已纳入房屋征收范围,目前已完成房屋的测绘及房屋征收收草案的制定。下步将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加强物业管理基础建设。

(二)烂泥沟工作开展情况。目前我单位未清楚该片区的规划方案,暂时没有计划对该片区实施房屋征收。

三、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加快方案的修改完善,会同普安街道办完成方案(草案)的上会,争取早日对体育馆旁(普安村4组)房屋实施征收。

(二)建议县自规局加快对烂泥沟片区的规划。

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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