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众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预下达2021年普通客运站建设补助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车购税补助收入地方资金(普通国道和农村公路部分)》的通知,两厅预下达2021年普通客运站建设工程项目补助600万元,用于蓬溪县汽车客运东站工程建设。
2.资金管理办法制定,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我单位有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支付方式为按照合同约定由公司审批后,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支付2021年蓬溪县汽车客运东站建设工程项目补助600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该项目于2021年经蓬溪县改局蓬发改审〔2020〕354号批准立项,总站地面积13631.44平方米(20.45亩),项目总投资5930.56万元,已支付1150万元。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川财建[2021]188号文件,省财政厅和省交运厅补助我县2021年普通客运站建设工程项目补助6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川财建[2021]188号文件,中央补助资金600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于2021年11月到本级财政。
3、资金使用。按照资金使用方案,我司已支付工程款115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蓬溪县汽车客运东站工程建设由县交运局牵头,蓬溪县众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资金拨付实行计量据实报账制,按照工程进度向县交运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支付,上级补助资金已拨付到施工到位。
(二)项目监管情况
县交运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共同对资金使用审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总体而言,蓬溪县汽车客运东站工程建设项目完成上级下达任务,资金使用规范,节约资金方面完成得较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三)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为优。
(四)存在问题
本级财政配套不足,工程缺口资金由业主单位融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