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的各项审计工作目标任务。现总结于后:
一、2017年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和盘活情况、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营改增”政策、专项资金整合、部门定点扶贫、会议费、三公经费、正版软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发现蓬船灌区工程推进缓慢、有效投资作用发挥不够、蓬溪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项目土地出让金先征后返等问题,涉及金额1,340.38万元,审计提出了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审计建议。
(二)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
1.财政审计。对县财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查出了县财政预算调整60259万元未按规定公开、政府性基金预算35491万元未批复到预算单位、欠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12554.86万元未及时征收等问题,作出了责成县财政局予以纠正的处理。
2.税收征管审计。对县地税局2016年度地方税收征管及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同时对高收入人群、垄断行业个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或抽查。查出了县地税局2014年公务接待和会议费支出手续不完善金额4.39万元、2014年至2016年发放监察信访补贴9.78万元、2016年县级专项经费弥补工会经费不足金额23.31万元等问题,作出了责成县地税局予以纠正的处理。提出了县地税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强税收管理及纳税情况稽查、加强高收入人群和垄断行业个税征管工作等审计建议。
3.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县商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部门预算执行中常规事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乱发钱物、持续正风肃纪等进行审计外,重点围绕部门预算执行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省委省政府“项目年”和精准扶贫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县商务局决算编列不真实、未正确核算、支付凭证不完整不规范资金109.35万元。提出了加强预算、决算编报管理等审计建议。
(三)重点专项审计
根据遂宁市审计局安排,我局抽派5名审计人员(含2名局领导)组成审计组,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对安居区人民政府2016年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购买棚改服务和货币化安置、廉租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对安居区政府所属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延伸调查了4个乡镇8个行政村50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对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了安居区闲置1年以上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310.8万元、闲置1年以上上级财政安排的安居工程资金192万元、违规收取减免的安居工程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89.98万元、因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已基本建成一年以上公租房200套不能交付使用、降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10户8.5万元、政府投资安居工程未办理产权登记200套、2016年未完成租赁补贴目标任务44户等问题,已责成安居区政府整改或纠正。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安居工程相关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严格保障房建设管理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等审计建议。
(四)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对红江镇党委书记陈东、红江镇镇长匡增志、下东乡党委书记蒋礼、下东乡乡长米国军等4名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2123.3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均被采纳。今年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突出了对领导干部政策执行、责任事项、决策程序、管理成效和廉政情况等方面的审计,促进了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尽职尽责,为县委、县政府管理干部提供了审计方面的依据。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决算、建设资金来源、运用的真实性及合规合法性、税费缴纳情况进行了审计。2017年,完成投资审计项目158个,审计工程决算总额63256.52万元,查出违规行为金额审减3642.9万元,作出了审减工程造价的处理,为财政和单位节约建设资金3642.9万元。
二、工作亮点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为财政节约建设资金余3642.9万元。2017年,我局4名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完成投资审计项目158个,审计工程决算总额63256.52万元,在县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查出高估冒算等违规行为金额净审减3642.9万元,为财政节约了建设资金,为蓬溪经济建设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两个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落实“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各股室各负其责、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局领导班子、股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廉政建设三级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
2.细化责任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逐条逐项分解落实,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的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审计监督之中。
3.贯彻落实相关规定。推进审计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履行审计职能与各项工作职责,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深入联系的新胜乡镜子岩村每月至少2次,开展走访慰问贫困党员和困难群众2次,给村党支部党员上党课1次。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坚持干部上下班考勤制度,提升机关行政效能。
(二)加强权力制约,落实廉政责任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党的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事项审批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强化对权力监督。着手梳理我局公共权力范围,规范权力运行,对审计行政职权、责任“三张清单”进行全面清理和优化,编制了依法行政职权目录,制作了行政职权流程图,明确我局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责任,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落实投资审计三个转变,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程》,确定一个环节的质量把控点、风险防控点,每个环节留痕,形成可追溯的体系。
3.强化考核监督。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对各股室、分局、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和股室人员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县委县政府目标考核要求,制定审计局干部职工目标考核办法,逗硬考核奖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三)加强学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1.开展学习活动。党组中心组制定了学习计划,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为抓手,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会议精神,有效地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年初召开了党建工作会,对今年的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把党建工作纳入局工作统筹安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工作,组织审计干部观看《阳光问廉》、《打铁还需自身硬》等视频,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谈认识,查不足,增强了工作纪律的自觉性。
3.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开展了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党员干部交心谈心和廉政谈话,要求党员干部要将党风廉政教育的精神融会贯通到各项日常业务中去,严守党的纪律,强化作风建设,加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实现了对全体干部的谈心谈话全覆盖。
四、充分发挥帮扶力量,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经责分局局长及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县审计局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导,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落实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确保了第一书记每月22天,每天50元的工作经费,及时报销第一书记的差旅费,并对第一书记年年进行了体检,保障了第一书记正常开展工作;三是帮助联系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2017年,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为新胜乡镜子岩村10户贫困户,共计26人,政府补贴3万元/人、贫困户出资0.3万元,每户出资不超过1万元,共计投入110万元(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改善了10户贫困户的生活条件,2017年人均纯收入达4000元以上,实现了10户贫困户全面脱贫。为新胜乡镜子岩村3.5.6.7社争取基础设施改善资金28万元,修建道路0.8公里,改善了4个社的道路交通条件。2017年8月,协助新胜乡镜子岩村5社,流转土地30亩种植药材白芷,预计经济效益达20余万元;四是切实抓好结对帮扶。我局经过对新胜乡镜子岩村16户、黄泥乡依姑村24户村民基本情况进行梳理,针对因病致贫、缺劳致贫的农户,采取“结亲”方式,审计干部职工与农户一对一、一对二的帮扶。帮扶干部多次到农户家中进行交心、谈心,详细了解联系户家庭基本情况和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倾听群众的心声,及时建言献策;五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2017年,我局给帮扶资金2万元,并在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贫困群众,对新胜乡镜子岩村4名贫困党员、26名贫困群众共计30人,每人发放现金200元,共计发放现金6000元,给生活最困难的党员和贫困群众带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2017年10月24日,局党组班子成员在新胜乡党委书记唐经平的陪同下,到县人民医院看望生重大疾病的新胜乡镜子岩村4社贫困户陈才会,送上2000元慰问金。我局将继续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确保联系村按时或提前完成脱贫工作任务。
五、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审计工作创新不够,前瞻性和针对性不强。审计监督严重滞后,仍习惯于“事后审计”,缺乏敏锐性和预见性,没能有效地发挥审计机关的“预防、控制、问责”功能,审计创新意识不够。
(二)审计查处力度不够,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审计查处的深度和力度不够,部分审计人员还存在为审计而审计的思维,靠以往成功的经验开展工作,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审计专业人才缺乏,队伍建设不够。审计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审计专业人才缺乏,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较少,达不到现代化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2018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财政审计。以促进财政落实预算法,健全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预算项目内容编制的完整性,预算批复和调整的及时性、合规性,预算执行率,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
(二)深化经责审计。以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为手段,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政策执行、权力运行、经济决策、责任落实、管理措施等环节,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及执行效果、执行国家财经法规、遵守廉政纪律等情况,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权力运行。
(三)推进政府投资审计。以确保公共投入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监督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管理、工程质量等情况,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以及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四)突出民生审计。重点关注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投入,加强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着力关注民生工程、资金的建设、管理、效益情况,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做到民生资金使用安全和高效。
(五)强化廉政意识。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责任分解、廉政监督考核机制;注重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审计组执行“八不准”纪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廉政重点放在审计第一线并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不断筑牢审计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增强审计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抓好廉政预警机制建设,确保审计人员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高效。
蓬溪县审计局
201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