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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的对象有哪些?

来源:蓬溪县居保局 发布时间:2022-05-09 10: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具体标准为: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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