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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拍卖出让蓬溪县2024年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19 15: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蓬溪县2024年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及出让公告的请示》(蓬自然资规〔2024〕14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对以下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

一、位于蓬溪县将军路西侧,宗地编号为2024-30号,土地面积为23017.02平方米(34.53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起始价为155万元/亩,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

二、位于蓬溪县将军路东侧,宗地编号为2024-31号,土地面积为23952.47平方米(35.93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起始价为155万元/亩,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

三、位于蓬溪县将军路东侧(梅家湾),宗地编号为2024-32号,土地面积为46715.02平方米(70.07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起始价为126万元/亩,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四、位于蓬溪县广福路南侧和纵二路东侧,宗地编号为2024-28号,土地面积为42523.20平方米(63.78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起始价为130万元/亩,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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