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认真落实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教体系统森林防灭火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教体办[2020] 15 号)和中共蓬溪县委办公室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蓬委办[2020] 15 号)精神及相关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决定自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森林防灭火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木里“3.30”、西昌“3.30”等森林火灾和各类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和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重大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切实消除因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事故,因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隐患整治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火灾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我县学校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师生森林火灾安全意识全面提升,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着力建立健全全县教体系统防灭火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清单体系。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死角。要标本兼治、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和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升师生森林火灾防范意识和扑救能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森林防灭火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教体系统森林防灭火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具体实施。
组 长:何均红 教育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 章 教育工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丁时超 工委委员、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袁 媛 工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 鹏 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刘六亿 工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教育督导组组长、校(园)长
局森林防灭火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办,由曾夏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思想认识方面。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不深不透,贯彻落实不坚决、常态化重视不够等问题;安全意识不强,对做好新时期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汲取火灾教训不深刻,思想麻痹松懈,认为本地本校从未发生重大火灾,森林火险等级低,或者发生火灾的影响和损失不严重的问题;担当意识不强,尽职履责不到位,认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重点不是教育体育系统 ,对春节、清明等节日禁控祭祀用火宣传不扎实不深入不到位,认为传统的农事用火和祭祀习惯难以得到根本性转变;对校园和体育场馆消防安全严峻形势认识不深 ,存在侥幸心理 ,防控措施简单、防控力度不够等问题。
(二)体制机制方面。重点整治制度机制、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等问题;火灾处置指挥调度不科学,师生员工火灾扑救专业知识匮乏处置能力差,指挥联动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的问题;校园应急预案不健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预案制定不科学、预案修订完善不及时、预案演练偏少实战性不强等问题。
(三)责任落实方面。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重点整治分工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畅,主体责任不落实,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的问题;“防”与“救”存在推诿扯皮、工作主动性不够等问题;个别单位未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图书馆、宿舍、教学楼、校内古建筑、比赛场馆、危化物品存储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未按规定落实专人定时、定点巡查,未充分配备防灭火设施设备,专职人员未按规定尽职履责,火险信息瞒报、漏报和报送不及时等问题。
(四)风险隐患方面。重点整治对风险隐患和风险底数不清,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不彻底,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问题;对校外活动、踏青旅游用火、祭祖等管控教育“宽、松、软”及宣传氛围不浓等问题;对消防安全实施,电气线路、危化物品、充电场所、天然气管道等管理不到位,没有定期巡检,存在容易诱发火灾安全隐患的问题。
(五)队伍建设方面。重点整治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消防应急自愿队员缺乏专业培训,训练演练。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六)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整治单位未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教学楼、宿舍楼、体育场馆、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危险化学药品不按规定储存、领取、保管、销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等。
(七)宣传教育方面。重点整治个别学校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不到位,师生对野外用火、祭祀用火习以为常,防火意识、法治意识淡薄,反面典型案例惨痛教训没有入脑入心。未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教学内容,对师生未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未开展消防应急逃生、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演练。师生员工不了解所处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五、工作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6月上旬)。按照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全市教体系统森林防灭火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蓬溪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校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动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校森林防灭火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问题排查阶段(2020年6月中向至8月底)。认真对照重点整治问题,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大检查、大排查,深入分析本单位森林防灭火和消防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着眼建立长效机制,逐项梳理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措施,建立本校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四个清单”,推动问题逐个研究解决。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底)。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对本校森林防灭火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覆盖,按照“四个清单”持续开展集中整治。2020年11月至12月底,聚焦新一轮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果,排查整治新出现的问题,督促问题整改落实。2021年1月底,结合岁末年初森林防灭火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森林防灭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平稳。
(四)评估检查阶段(2021年2月至5月)。教体局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学校的督查检查,结合防火期检验实际工作成效,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全县教体系统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各校要成立工作专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落实, 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强化主体责任,抓实问题整改。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增强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全面履行好主体责任,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较大风险隐患要从严从快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要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尽快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强问责问效。各校要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县教体局将对各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实施约谈、通报,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校每月23日前向县教育和体育局报送当月工作情况总结和佐证资料(报送邮箱:pxxjyjzxm@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