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个人领办的创业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创业补贴申报表;②创业项目计划书;③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明);④领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由创业团队领办的创业项目应依次提供以下材料:①创业补贴申报表;②创业项目计划书;③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明);④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创业实体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创业补贴申报表;②创业实体概述;③在校大学生提供领办人学生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贫困卡;④领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及绑定银行账户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其它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还应提供“不属于工商注册范围”或“不属于民政登记范围”的证明材料。
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创业补贴申报表;②毕业证;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我市县(区)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资格认定凭证;⑤正常持续经营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