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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养老保险的谣言,别信!

来源:蓬溪县居保局 发布时间:2022-07-25 10: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01.养老保险断缴会“清零”。

假的!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年限不会清零。

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其参保记录和缴费年限记录会保留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等参保人再次参保后,前后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原缴费记录不会清空。

02.参保人去世,养老保险就白缴了。

假的!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按规定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03.城镇职工养老金有“档次”,五年进一档。

假的!没有5年一个“档次”的说法。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金高低与本人累计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时养老待遇计发基数等因素有关,退休按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并不是5年进一个档次计算。

04.城镇职工养老金看“户口”,退休时城镇户口职工比农村户口职工养老金多。

假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金计算不看户口。

在养老金计发办法中,户籍不会对城镇职工养老金计算产生影响。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等条件下(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一致的情况下)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是一样的。

  05.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可以领两份养老金。

假的!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后,可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继续缴费至满15年的,可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06.领取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养老金。

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与今后退休领取养老金无关。

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是独立的两个险种,待遇互不影响。参保人员的养老金高低与本人累计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时养老待遇计发基数等因素有关。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会导致养老金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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