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编制(以下简称年报)。全文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继续发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引领作用,抓好日常工作,提高公开意识。根据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印发《蓬溪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及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和质量,不断完善信息发布“三审”及值班读网、依申请公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制度,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信息源头筛查和信息发布后的监管,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安全性,为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化、精准化运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落实。
(二)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内容。扭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基本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力度,确保各类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及时准确面向社会公布,促进社会稳步发展。全年主动公开财政决算信息92条,预算信息99条,“五公开”信息248条,执法监督信息39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57条。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69条(其中:概况信息377条、文件2534条、动态7294条、财政248条、服务1476条、其他577条)。
(三)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健全完善“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工作模式,深入推进“一窗分类办理”、 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践应用,分区设立“咨询导办”“综合受理”和“登记发证”窗口。单设“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和“区域通办服务专窗”,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事项占99.15%,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大幅跃升。构建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通过网上预受理、网上预审查、网上查询、网上反馈,实现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
(四)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按照统一资源、信息共享、节约资金、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蓬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成功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不断增强网站安全防护、快速访问、高效办公等能力。全面更新书乡蓬溪和机构职能栏目中的基本信息和概况。增加政务新媒体矩阵和四川政务服务网入口,向社会公开34个政府部门、6040项政务服务事项等信息。开设7大版块、45个子栏目、7个专题专栏,共发布46个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转载文章5126篇,其中动态要闻3026条、专题专栏1022条、便民信息398条、其他信息680条,网站全年总访问量达106.11万次,月均访问量持续上升。
(五)稳步拓展信息公开方式。不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将群众联系最紧密、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公开重点,持续推进20个乡镇(街道)、262个村和59个社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健全政务新媒体,坚持“谁开设、谁主办”原则,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机制,理清全县政务新媒体底数,制定监管台账,逐步完善审查备案机制。建立统一运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不断规范新闻发布程序,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做好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全面、高效公开各领域内容。8月30日已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专栏集中公开。指导相关单位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完善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不断拓宽公开内容和公开载体,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透明,不断增强党和政府公信力,增进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七)加强指导检查提升质效。强化指导检查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安排专人严格审核错别字、漏字、病句、错误符号等问题,防范错情失误发生。同时对各类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上传情况跟踪督促,保证各类动态信息更新及时。编制《蓬溪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手册》,通过线上培训、线下学习的方式,切实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公开意识和能力。制定全县2020年政务公开考核细则,细则实行倒扣分制,总分200分,折合5分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56 | -2 | 982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47 | 10 | 3451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179 | -18 | 0 |
行政强制 | 170 | -13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3 | -4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90 | 35065.447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7 | 0 | 0 | 0 | 0 | 0 | 4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9 | 0 | 0 | 0 | 0 | 0 | 2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47 | 0 | 0 | 0 | 0 | 0 | 4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负责同志重视程度不够,业务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工作脱节,更新不及时。二是部分单位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三审”责任制度,对发布的信息把关不严。三是部分单位信息发布不到位。未按照中省市考评要求主动更新信息,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
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部门、乡镇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指导和考核,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工作开展到位。二是加强运行监管。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发布“三审”、值班读网等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和运行监管,不断扩宽公开内容和渠道。加强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数据、公开格式的审核,不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运行、制度建设、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切实解决更新信息不及时、发布内容不准确、上传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常态化检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控,建立日常监测和动态纠错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对公开流于形式、弄虚作假、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因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报电子版将通过蓬溪县人民政府网站(www.peng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蓬溪县政通街88号,邮编:629100,联系电话:0825-5392519,邮箱:4164746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