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雅等县政协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荷叶乡青溪村三座危桥排危整改的建议》(第7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荷叶乡青溪村三座桥梁产权归属
6月10日,我局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负责人冯凌会同荷叶乡党委李中明书记、明星电力公司荷叶库区负责人颜忠等,对青溪村三座桥梁进行了现场勘察。据调查,荷叶乡青溪村花滩子桥、马坪桥、黄角树小桥三座桥均建于同一条涪江支流,彼此相距几十米,属荷叶乡青溪村地域。该支流蓄水主要为明星电力公司发电专用。2000年,明星电力公司在此支流河上建成9座机耕桥(其中包含花滩子桥、马坪桥、黄角树小桥),方便行人通行。9座机耕桥均为该公司自行设计、自行投入资金建成,至今桥梁产权属于遂宁明星电力公司所有。
二、三座桥梁现状
经现场检查,花滩子桥、马坪桥为拱桥结构的机耕桥,桥面宽度近3米,桥梁主体完好,桥面护栏有被撞痕迹和修补痕迹,无安全标识标牌。黄角树小桥实际是一座大型涵洞,直径3米,桥面有明显裂缝,无护栏,无安全标识标牌。
三、三座桥梁整改意见
因三座桥梁产权属于遂宁明星电力公司,经我局与荷叶乡政府、遂宁明星电力公司代表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由明星电力公司负责整改。整改措施:一是更换护栏。三座桥梁重新安装防撞护栏;二是维修破损桥面;三是安装安全标识标牌。根据桥梁设计荷载,在桥头醒目位置安装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标识。(依据《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公路、公路桥梁上或公路隧道内行驶)。
整改工作定于2025年12月底整改完工。县交通运输局将安排专人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30日
附图:三座桥梁现场

花滩子桥


黄角树小桥

县交通运输局冯凌、荷叶乡李中明、明星电力颜忠现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