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X/2023-0191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赤府发〔2023〕52号
  • 成文日期: 2023-06-15
  • 发布日期: 2023-06-29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蓬溪县赤城镇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29 10: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村(社区)属各部门:
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蓬溪县赤城镇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615


蓬溪县赤城镇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健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田长制”、“林长制”工作要求,保障全镇耕地、林地总量动态平衡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将动态巡查作为提升全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将动态巡查工作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田长制”、“林长制”等工作紧密结合,压实村级动态巡查责任,充分发挥动态巡查前哨预警作用,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切实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遏制在萌芽,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动态巡查是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动态巡查工作,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力争将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赤城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胡坤兵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    副镇长

     赵碧刚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员:胡安成    镇村建设(规划)管理办主任     

             郭龙波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岳建平   自规所所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级设立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建设(规划)管理办,负责自然资源动态巡查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吕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胡安成兼任,镇村建设(规划)管理办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本辖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巡查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和责任监管,做好日常巡查、定期巡查、重点区域抽查,确保对所辖区域每月不少于开展1次重点巡查,每季度完成至少一遍全覆盖巡查,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开展全面巡查工作、规范填写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台账。

各村(社区)职责:各村(社区)作为动态巡查工作责任主体,要加强自然资源监管巡查,各村(社区)巡查确保每周对本辖区责任区域开展1次重点巡查,每季度开展2次全覆盖巡查,对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对拒不履行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立即调查核实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镇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办公室。对巡查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重大情况立即汇报,并于每周五汇总上报当周巡查情况。

  三、工作重点

(一)动态巡查的重点区域

动态巡查的重点区域:公路两侧、村庄周围、基本农田区域等,其他一般区域实行全覆盖巡查。

(二)动态巡查的工作内容

1.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3.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行为;
   4.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
   5.无证勘查、开采及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
   6.盗伐、滥伐、毁坏林木,以及非法运输、经营、加工木材或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
   7.违法使用、破坏林地、湿地的行为;

     8.非法猎捕、运输、利用、销售野生动物(国家保护动物)及其制品,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非法收集、采摘、销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违规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9.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
   10.其他违反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职责。各村(社区)要高

度重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按时报告、坚决制止、严肃查处、有效整改”。对巡查中发现不属于管辖范围或超越处理职权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镇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办公室报告。
   (二)笃行巡查监管,筑牢生态红线。巡查人员要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巡查台账,巡查记录要充分体现每次巡查的时间、路线、人员、发现的违法行为、制止情况、处理意见和照片影像资料。在全面开展日常巡查的基础上,突出对永久基本农田、非法占用土地等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
   (三)严肃依法处置,加强协作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巡查人员要当场采取书面方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保留影像资料,对拒不履行停止违法行为的,由镇政府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四)做实监督检查,严格工作考核。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全面巡查和重点巡查,对各村(社区)动态巡查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巡查责任不落实、报告不及时、对重大违法行为未及时发现、未有效制止,甚至弄虚作假、隐瞒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件:村(社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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