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09: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22年,主动公开环境质量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污染防治信息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信息、环保法律法规等环保领域重点信息共464条,其中:环境质量信息340条,行政许可信息49条,其他环保领域信息7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遵照《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通过各种渠道面向公开权利人,公开最新政策和操作程序,努力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做到透明公正,提高服务效率。截止202212月底,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细化了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了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为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信息。按照政府要求完成网站集约化,接入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加强门户网站平台的运用以及各项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各个环节负责人责任,要求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对所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公开前需按程序审核,涉及全局性信息由局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按照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内容。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全面性,全面覆盖《条例》要求公开和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同时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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