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系列决策部署,认真按照《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蓬委〔2022〕67号)和《蓬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 2023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蓬府法组办〔2023〕1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局领导班子通过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共9次。全局在编干部职工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四川普法”、“互联网学法考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参加线上年度学法、考法,加强法律知识储备。
(二)抓好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县安排部署,不断优化我县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推动招投标行业加强自律约束、市场环境持续净化提升。一是强化招标事中监管。通过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抽查项目招标文件,对未履行招标前置条件擅自开展招投标活动以及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评分办法等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制作提醒函,督促业主单位限期整改。二是加强标后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牵头组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近期招标的项目开展招投标领域联合督查检查。2023年,共检查项目17个涉及企业20余家,发放通报2次、招标监督提醒函13次,约谈人次11人、罚款企业3家3万元。截至2023年末,“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已达到30%以上。
(三)开展价格收费领域专项检查。会同蓬溪文旅投资开发公司和蓬溪县红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就牛角沟系列收费做了专题研究,并形成具体收费方案,督促指导牛角沟系列收费公示,,已完善蓬溪县烈士事迹陈列馆、红军食堂、民间收藏馆、怡生楼宾馆客房和会场租赁等收费项目公示。
(四)加强蓬潼法治一体化建设。潼南区和我县交通运输部门签署了交通管理协同发展工作协议,打开了共建、共享、共治、共赢的交通执法管理新格局。公安、司法系统定期开展重点区域巡逻执法,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加强川渝警务合作,组建川渝毗邻地区违法犯罪打击工作专班,边界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33%。潼南区和我县市场监管部门签订《综合执法协作工作协议》,进一步完善了情报信息快速交换、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制度。强化了联合办案、关联案件协查、委托调查取证,促进潼南、蓬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五)深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既定的《蓬溪县发改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蓬溪县发改局党组民主决策制度》和《蓬溪县发改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集体民主议事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推进局党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我局领导班子决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
(六)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发展改革工作大局,紧扣社会关注的重点和热点,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累计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0余条。
(七)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在企业登记、政务服务、工业项目申报、工程建设项目申报、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等事前环节,全面推行容缺预审信用承诺制度。强化事中环节信用监管,今年,依托遂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归集全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促进信用建设在各领域不断推进,推动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奖惩。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招标人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依赖程度较高,自身对建筑企业资质、各资质等级可承担的工程规模以及拟任项目班子成员要求等规定不够熟悉,导致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高。二是我县已建立的意见反馈处理机制主要为公布投诉电话,意见反馈渠道较窄。三是信用信息应用不够广泛。我县虽已建立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但评价结果在税收管理、进出口、医疗保障、医药招采、教育、旅游服务等领域的运用较少。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抓好常态化学习,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班子成员以第一责任人为首带头学习,干部职工全覆盖自觉学习,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宣讲等20余次,进一步筑牢了思想根基。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保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督促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印发《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初经费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
(三)加强法治宣传,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组织全系统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系列活动,加强对法治创建、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指导。紧盯“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等一系列法治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发改职能对主管领域的招投标、粮食流通、价格检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价格法律法规做好解读与宣传,全年共计开展普法活动5次。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助力法治蓬溪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定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切实为蓬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健全监管机制,抓好招投标系统治理。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力度,指导和督促行政监督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部门职责,按程序移交、办理问题线索,切实避免重复受理和相互推诿。加大向纪委监委移交线索力度,力争集中处理一批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三)加强信用联合奖惩,营造诚信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促进信用建设在各领域不断推进。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严格执行联合惩戒措施,形成“失信受限、守信优待”的信用建设新格局。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