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水平,以依法行政为抓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宽松便捷准入环境。一是继续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许可改备案、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实行备案管理,进一步简化申请人申请材料,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四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精准公布办事指南与办事流程。通过“天府通办”“营商环境云地图”,全程网办电子营业执照,将传统的“面对面”方式转化为“键对键”服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三是推动“开办餐饮店一件事”落地,从被动服务变主动服务,从多次办变一次办,实现市场主体服务效能再提升,营商环境更优越,切实不断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二)防范化解风险,牢守行业发展安全底线。
一是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根据“减负增效、重点监管、精准防控”原则,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序开展食品抽检工作,2024年,我局共抽检食品917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34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30批次,普通食品4批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91件,处罚没款22.9万余元,荣获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二是不断加强药械安全监管。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和安全性监测,加大对药、械、化产品“产销用”环节全链条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2024年,共完成药、械、化抽检64批次;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点监测报告药品不良反应738例,严重77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226例,严重47例;化妆品不良反应72例;查办药械化领域案件36件,已结案32件,4件尚在办理,处罚没款26.38余万元,荣获市局2023年度药品安全优胜单位、药械化综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不断加强特种设备监管。以节前安全检查、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专项行动、三年治本攻坚行动等行动为抓手,对全县对300余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6份,排查并整治安全隐患21处,现场整改问题35处。严打各类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7起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处罚没款14.89万元。
四是不断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持续推动工业产品“两个规定”工作落实落地,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蓬南镇试点开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试点行动,促使农村消费品质量不断提升。对重点工业产品开展监督抽检105批次,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处理,以日常监管为基础,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严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违法案件24件,处罚没款3.91余万元。
(三)稳定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法治思维,大力开展“‘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集中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我局共查办各类行政违法案件302件,处罚没款80余万元。
二是大力营造良好公平竞争秩序。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审查文件16份,纠正文件4份,修改1份,废止3份,有效防止政策制定中的行政垄断行为。推荐四川新新门业有限公司申报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企业,现已通过初审。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查办案件1起,处罚没款0.6万元,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是扎实开展“群腐”整治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紧紧围绕“2+3+1+1”“6+2”“群众身边15件具体实事”中的“校园食品安全、殡葬行业价格秩序、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在“群腐”工作中,我局共排查整治问题430余个,查办案件60余件,处罚没款16万余元。
(四)严格执法监督,规范行政主体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案件审核、严把案件质量关。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组织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对瑕疵案件及时启动纠错程序。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诚中成律师事务所陈茂华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意见,确保重大决策合法、科学。三是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遂宁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并制定我局2024年法制培训计划,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办案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和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应对执法疑点、难点问题。四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对工作,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已办结4件,其中1件维持,3件撤销。五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遂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对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录入、同步运行、同步办结,实现信息公示率100%。六是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按要求选取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分别参加2024年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案件评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整改,不断提升我局行政执法能力。
2024年,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33件,罚没款102.85万元。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监管方式有待提升。新组织、新行业、新领域的不断兴起也给市场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目前,我县市场监管工作仍停留在纸质化、现场化办公,智慧化、数据化办公能力有所欠缺,还不适应新时代监管工作要求。
(二)执法教育培训有待加强。执法教育培训未常态化、机制化开展,致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执法能力不高,监管业务水平参差等问题,制约监管效能提升。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鹏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参与学法考法,带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坚持全面依法治县,落实信访法治化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组织召开“案审会”集体讨论,严格案件审核、严把案件质量关。
(一)依法制定科学民主决策。一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坚持聘请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专业作用,引入律师的法律建议,切实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工作要求,坚持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妨碍社会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三级五岗”责任清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印发《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人员政商交往十个严禁》,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
(二)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4年我局新招录人员全部参加并通过遂宁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案件审核中的监督作用,严把执法案件程序关和质量关。针对行政执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制,定期开展案件集体讨论会议,严把案件质量关。2024年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103件,依法向县司法局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件。
(三)依法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组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要求,发挥复议、诉讼监督功能,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及时做好整改、善后工作,维护依法行政良好形象。今年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已办结4件,其中1件维持,3件撤销,未出现被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的情况。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行为信息公示制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遂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对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情况进行“双公示”,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录入、同步运行、同步办结,实现信息公示率100%。三是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我局以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为契机,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加大案卷质量的评查监督。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持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二是充分发挥微信、网络等新媒体在普法中的带动作用,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2024年共组织各种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会前学法等制度,制定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计划,提高法律水平,提升法治思维,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守牢安全底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以赴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法制宣传效果。在开展集中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快、传播广、覆盖面全的特点,利用“两微一端”加大宣传,提高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