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四川省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8月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附件21
第五部分 附表4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4
二、收入决算表44
三、支出决算表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4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4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4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4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4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2、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
3、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各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
5、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
二、机构设置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重点产业和项目服务中心。
纳入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赤城镇人民政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便民服务中心
4.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5.重点产业和项目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566.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1.84万元,增长9.2%。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6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6.7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6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9.3万元,占75.68%;项目支出867.41万元,占24.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566.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1.84万元,增长9.2%。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6.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1.84万元,增长9.2%。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6.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0.22万元,占48.51%;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98万元,占7.42%;卫生健康支出58.86万元,占1.65%;住房保障支出134.38万元,占3.77%;城乡社区支出452.8万元,占12.7%;农林水支出925.47万元,占25.9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66.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59.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6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03.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6.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9.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69.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52.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95.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4.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6.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2.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度减少0.55万元,下降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5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具体项目、金额)。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71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0.23万元,下降0.01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修建赤城镇多功能会议室。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本财力保障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赤城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赤城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2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2025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我镇通过对2024年部门支出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进行了自评,赤城镇2024年部门支出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料齐全,财务收支真实、清楚,效果明显。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如不涉及,可根据实际修改表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人大事务等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公务员工资性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人大事务、其它资本性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项):指村、社区基层政权(村级活动室)建设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匹配部分。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单位匹配部分。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死亡人员年度考核。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遗属补助。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在职职工伤残工伤补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临时救助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疫情防控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疫情防控补助及工作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在职职工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在职职工大额医保、补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社区办公费、创国卫项目经费、网格化管理等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社区保洁人员补助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指塘堰整治资金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道路建设、产业发展、水利设施建设等。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村级道路建设和堰塘整治等。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干部的补助及基层组织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匹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安全生产监管经费支出。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赤城镇党委政府机关共设13个综合办事机构(九办四中心),即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和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2.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
3.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各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
5.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
(三)人员概况
全镇干部总编制102人,实有102人,其中,行政编制实有60人,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编制4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年初收入预算数为309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5.74万元,占总预算的100%。
我部门2024年收入决算数为356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6.71万元,占总决算的100%。
(二)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4年年初支出预算数为309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5.74万元,占总预算的100%。
我部门2024年支出决算数为356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6.71万元,占总决算的100%。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财政资金无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为充分反映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职能履行成效,本次绩效自评根据无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选取了“安全隐患排查次数、环境保洁次数、关心慰问人次、环境整治村社区个数、办公设备维修次数”5个绩效指标作为核心职能目标,各职能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隐患排查次数
我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专题研究,开展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30次,得满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2)环境保洁次数
我部门为场镇街道维护、环境秩序整治对各社区增派保洁员力量,保证了卫生环境清理,开展环境保洁120次数,得满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3)关心慰问人次
我部门2024关心慰问残疾、留守儿童、低保、特困、监测户等400人次,得2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4)环境整治村社区个数
2024年,我部门开展环境整治35个村社区,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村社区环境优良整洁。得2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满分。
(5)办公设备维修次数
2024年,我部门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及时对部门办公设备维护维修,总计维修50次,得2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满分。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我部门履职效能指标不扣分,得10分。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
2024年我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根据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部门预算偏离程度如下:
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预算执行数-调整预算数|÷调整预算数=|3566.71-3855.9|÷3855.9=7.56%。
综上,该项指标得分=(1-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00%×8=7.4。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6分,得7.4分。
(2)支出执行进度
2024年我部门中央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省级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数为240.44万元,执行数为80.16万元,预算执行率33.33%;专项预算项目资金(不包括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5.07万元,执行数为787.2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3.16%。
该项指标得分=中央、省委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数÷中央、省委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4.5+专项预算项目实际支出数÷专项预算项目预算数*4.5=(80.16/240.44)*4.5+(787.24/845.07)*4.5=5.69。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3.31分,得5.69分。
(3)预算年终结余
2024年我部门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855.9万元,预算执行数为3566.71万元,注销金额为289.19万元。结转结余金额为0万元。
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100%×8=(1-7.49%)×100%×8=7.4,其中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当年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和结转金额占部门预算总金额的比率。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6分,得7.4分。
(4)严控一般性支出
我部门2024年度“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下表3-1。
表3-1 2024年度一般性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年初预算数 | 2024年年初预算数 | 2023年预算执行数 | 2024年预算执行数 |
1 | “三公”经费 | 6 | 5 | 0.547 | 0 |
2 | 会议费 | 0 | 0 | 0 | 0 |
3 | 培训费 | 0 | 0 | 0 | 0 |
4 | 差旅费 | 45 | 52 | 32.44 | 69.05 |
5 | 办节办展 | 0 | 0 | 0 | 0 |
6 | 办公设备购置 | 0 | 0 | 0 | 0 |
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经费 | 0 | 0 | 0 | 0 |
8 | 课题经费 | 0 | 0 | 0 | 0 |
合计 | 51 | 57 | 32.987 | 69.05 | |
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压减0万元,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较上年压减0万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0分。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我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健全规范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部门2024年在对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各类经济业务活动流程梳理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引〉的通知》(川财会〔2019〕37号)等文件编制了《蓬溪县赤城镇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
(2)财务岗位设置
我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合理设置了单位财务岗位,明确了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同时,我部门制定的《蓬溪县赤城镇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表示了财务收支统一核算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在财务实际设置过程中,做到了将会计与出纳、审核与执行等岗位分离,形成了相互制约、监督的机制,进而增强了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提升了内部控制效能,确保了财务工作的高效与透明。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
(3)资金使用规范
我部门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和国家财经法规要求使用资金,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对项目的重大开支进行了评估论证,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
我部门2023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数为102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期末账面值净值合计207.88万元;2024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为102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合计224.88万元。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Y=(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100%,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故我部门2023、2024年人均占有资产分别为2.04万元/人、2.20万元/人。
综上,2024年我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7.84%,大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4.63%。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3分,得0分。
(2)资产利用率
我部门2024年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89.31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25.8万元,2024年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为117.38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为31.04万元。
该项指标得分=(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原值÷办公家具账面原值×100%×1.5)+(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原值÷办公设备账面原值×100%×1.5)=0.433+0.396=0.83。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2.17分,得0.83分。
(3)资产盘活率
我部门2023年、2024年均无闲置资产。自评年度我部门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为0%。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024年,我部门采购预算为15.3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39.16万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3分。
(2)采购执行率
我部门2024年度的政府采购总预算数为15.31万元,当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数为39.16万元,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为0万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71.8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90.5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08.7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67.8%,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根据事前绩效评估相关要求,2024年我部门23个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均严格履行事前评估程序,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目标设置
2024年我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有23个,为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引领作用,我部门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1〕5号)文件精神,23个项目均设置了相应的绩效目标表。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3)项目入库
2024年我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库的项目共有25个,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入库。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
我部门严格按照部门预算项目批复内容实施项目,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用途,与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没有相悖或不合理之处。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5分。
(2)项目调整
2024年我部门年初设置的部门项目预算较为合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科学合理,预算调整及时,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不存在应采取但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故不涉及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6分。
(3)执行结果
2024年我部门常年项目共计2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为2个;阶段(一次性)项目共计23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为23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部门预算常年项目总数×100%×2+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部门预算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总数×100%×2=(2÷2×100%×2)+(23÷23×100%×2)=4,故该指标扣0分,得4分。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2024年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有23个,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我部门所涉及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各数量指标全部完成的数量为19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1.04分,得4.96分。
(2)目标偏离
2024年我部门部门预算项目(含常年项目和阶段项目及一次性项目)共有25个,各项目数量指标的完成值与设定预期指标值的偏离度在30%以内的个数为23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48分,得5.52分。
(3)实现效果
2024年我部门需进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共有23个,预期效益指标均已完成的项目个数为23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43分,得4.57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分析。2024年度,我部门无资产配置预算,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国有资产的清理盘点、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2024年度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效率管理等方面整体效益较好,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提高了国有资产利用率。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部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部门在对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各类经济业务活动流程梳理的基础上,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应对策略,形成了内部控制制度手册,我部门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将绩效信息随同预决算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部门针对本次财政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部门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履职情况,对2024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价。经过自评,我们得出以下结论:2024年度,我部门切实履行了部门职责,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等规范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任务,部门预算支出使用效益达到预期,但我部门在年度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编制方面,个别指标设置质量相对不高,按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评分标准要求,2024年我部门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2.37分。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我部门差旅费支出较高,未能做到较上年压减。
(三)改进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知,继续按照县财政局工作要求,积极学习差旅费报销新政策,尽快掌握新要求,严格按新标准抓落实。确保各项审批制度健全,经费使用规范、高效。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金额单位:万元 | |||||||
部门名称 | 蓬溪县赤城镇部门 |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3,095.74 | 3,095.74 |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保障政府机关正常运转,保障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用于24个村及11个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 | ||||||
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
公业务费 | 保障机关政府正常运转,保障各社区正常运转等办公费用支出 | ||||||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 | 主要用于24个村11个社区的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类、农业生产服务类、农村生活服务类、农村社会管理类项目的运行维护及办公用品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征订费、交通费、差旅费、培训费、考核费、表扬、慰问费、维修费等维持村(社区)正常运转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其他形式村务机构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支出。 | ||||||
人员经费 | 保障在职镇干部基本工资,绩效,津补贴及各类保险费用,保障在职村社区干部,离任村干部,遗属等全年补助 | ||||||
基本财力保障 | 1.关心社区下一代未成年人;2.关心慰问残疾、留守儿童;3.场镇街道维护、场镇绿化建设、广播电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运行管理,污水集中处理、农村保洁巡查队伍运行管理、环卫设施运行维护、加强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环境秩序整治、村庄绿化管护费、优化农村社会文化环境、农村特色文化建设;4.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费、灾害预防、减灾防护措施建设、救灾抢险能力提高以及灾后重建费等、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培训、会议、安全隐患排查等支出费用;5.用于综治信访维稳条件的改善等工作。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全隐患排查次数 | ≥ | 30 | 次 | 2 | |
办公设备维修次数 | ≥ | 50 | 次 | 2 | |||
场镇街道设施设备维护次数 | ≥ | 12 | 次 | 2 | |||
关心慰问人次 | ≥ | 400 | 人 | 2 | |||
环境保洁次数 | ≥ | 120 | 次 | 2 | |||
环境整治村社区个数 | = | 35 | 个(台、套、件、辆) | 2 | |||
信访维稳工作开展次数 | ≥ | 20 | 次 | 2 | |||
资料印刷数量 | ≥ | 5000 | 份 | 2 | |||
组织民兵、预备役培训次数 | ≥ | 12 | 次 | 2 | |||
质量指标 | 街道维护质量合格率 | = | 100 | % | 3 | ||
民兵参与培训出勤率 | ≥ | 95 | % | 2 | |||
卫生环境清理合格率 | = | 100 | % | 2 | |||
信访维稳工作开展成效率 | = | 100 | % | 3 | |||
资料印刷合格率 | = | 100 | % | 2 | |||
安全隐患排查准确率 | = | 100 | % | 3 | |||
办公设备维修合格率 | = | 100 | % | 3 | |||
基础设施维护合格率 | = | 100 | % | 3 | |||
时效指标 | 信访维稳工作开展及时率 | = | 100 | % | 2 | ||
资料印刷及时率 | = | 100 | % | 2 | |||
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率 | = | 100 | % | 2 | |||
场镇街道维护及时率 | = | 100 | % | 2 | |||
环境卫生保洁及时率 | = | 100 | % | 2 | |||
民兵参训及时率 | = | 100 | % | 2 | |||
设备维修及时率 | = | 100 | % | 2 | |||
完成时间 | 定性 | 2024年12月31日前 | 1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安全保障率 | = | 100 | % | 3 | |
办公条件提升率 | = | 100 | % | 3 | |||
场镇街道整洁率 | = | 100 | % | 3 | |||
环境卫生提升率 | = | 100 | % | 3 | |||
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率 | = | 100 | % | 2 | |||
维稳工作开展率 | = | 100 | % | 2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6 | |
职工满意度 | ≥ | 95 | % | 4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总额 | ≤ | 2899.48 | 万元 | 10 | |
附件2
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基本财力保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基本财力保障项目2024年度收入216.58万元,由县财政拨款收入216.58万元,资金由镇财工办统一管理。基本财力保障项目2024年度支出162.28万元,其中办公费40.69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万元劳务费74.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46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在项目实施中,镇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资金,项目管理部门选出人员组成质量监督小组,负责项目实施中的质量、财务、验收。管理小组负责项目资金使用合理、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村民事项。
(三)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2.关心社区下一代未成年人;3.关心慰问残疾人、留守儿童;4.场镇街道维护、场镇绿化建设、广播电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运行管理,污水集中处理、农村保洁巡查队伍运行管理、环卫设施运行维护、加强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环境秩序整治、村庄绿化管护费、优化农村社会文化环境、农村特色文化建设;5.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费、灾害预防、减灾防护措施建设、救灾抢险能力提高以及灾后重建费等、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培训、会议、安全隐患排查等支出费用;6.综治信访维稳条件的改善等工作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财政局安排部署,我镇在召开了相关股室人员会议,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由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工作由财工办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此项工作。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由相关股室与有关单位沟通、对接,制定印发了《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评价的单位、项目、时间及责任人等明确了主体责任,规范了工作内容,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三是评价结果运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以来,我们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发挥效益突出、预算绩效成绩显著的部门,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时重点考虑,在向上申报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上报。
三、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设立经过严格评估论证,与所属部门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项目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完善,不存在脱离实际、缺陷、漏洞导致执行偏离预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与规划一致,按规定及时分配了项目资金,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过程规范,立项内容符合国家政策、省委省政府发展规划要求;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单位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实行专账核算,由项目实施部门按完成进度提交请款申请表,主管项目部门审核,向财工办提交拨款申请付款。各项资金管理制度齐全,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和拨款流程。项目按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资金拨付,实施过程中如会议开展劳务使用、政策宣传等工作完成情况拨付经费,资金拨付过程严格申请、审核,报批,支付的流程。
(三)项目产出情况
经查阅该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及现场勘探,该项目实际完成率 74.93%。实现了项目年度规划目标,保障了行政运行、关心下一代未成年人、村镇环境和设施维护、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抢险救灾宣传、信访综治维稳等重要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方面,经过对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分析,认为赤城镇人民政府基本完成基本财力保障项目预期目标。未成年人得到关爱,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将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保持社会稳定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实施中没有充分搜集群众意见,部分资金没有细化:调度使用不够精细,报账资料收集较慢,经费支出滞后。
六、相关措施建议
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要更加切实解决群众急需的事项多听听群众意见,有些项目尽量分细实施,加快报账资料收集,及时支出相关经费,切实解决群众所需、所盼、所想,更好服务于群众。
蓬溪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项目2024年度收入360.22万元,由县财政拨款收入360.22万元,资金由镇财工办统一管理。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项目2024年度支出360.22万元,其中办公费223.9万元,维修(护)费6.9万元,租赁费,7.57万元,劳务费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5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在项目实施中,镇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资金,项目管理部门选出人员组成质量监督小组,负责项目实施中的质量、财务、验收。管理小组负责项目资金使用合理、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村民事项
(三)项目绩效目标
主要用于24个村11个社区的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类农业生产服务类、农村生活服务类、农村社会管理类项目的运行维护及办公用品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征订费交通费、差旅费、培训费、考核费、表扬、慰问费、维修费等维持村(社区)正常运转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其他形式村务机构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支出。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财政局安排部署,我镇在召开了相关股室人员会议,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由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工作由财工办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此项工作。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由相关股室与有关单位沟通、对接,制定印发了《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评价的单位、项目、时间及责任人等明确了主体责任,规范了工作内容,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三是评价结果运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以来,我们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发挥效益突出、预算绩效成绩显著的部门,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时重点考虑,在向上申报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上报。
三、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设立经过严格评估论证,与所属部门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项目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完善,不存在脱离实际、缺陷、漏洞导致执行偏离预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与规划一致,按规定及时分配了项目资金,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过程规范,立项内容符合国家政策、省委省政府发展规划要求;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单位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实行专账核算,由项目实施部门按完成进度提交请款申请表,主管项目部门审核,向财工办提交拨款申请付款。各项资金管理制度齐全,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和拨款流程。项目按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资金拨付,实施过程中如会议开展劳务使用、政策宣传等工作完成情况拨付经费,资金拨付过程严格申请、审核,报批,支付的流程。
(三)项目产出情况
经查阅该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及现场勘探,该项目实际完成率100%。实现了项目年度规划目标,保障了村社区的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类、农业生产服务、农村生活服务、农村社会管理类项目的运行维护及维持好村社区的正常运转。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方面,经过对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分析认为赤城镇人民政府基本完成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项目预期目标。保障了村社区的各项农村服务,维持了村社区的正常运转。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实施中报账资料不够及时,部分资金没有细化,调度使用不够精细。
六、相关措施建议
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要更加切实解决村社区具有针对性的问题,有些项目尽量分细实施,切实完善并解决村社区在服务上的各类不足,更好服务于群众。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