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 种类和依据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蓬南镇惠捷生活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60号 | 唐建勇 | 92510921MA634D7Q5Y | 蓬溪县蓬南镇惠捷生活超市 | 蓬溪县蓬南镇惠捷生活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2023年8月31日 |
2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邻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61号 | 罗朝国 | 92510921MA6B972J4C | 蓬溪邻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蓬溪邻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2023年8月29日 |
3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邻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62号 | 罗朝国 | 92510921MA6B972J4C | 蓬溪邻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蓬溪邻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2023年8月29日 |
4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华仔水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64号 | 陈祥华 | 92510921MA6B5FAA10 | 蓬溪县华仔水果店 | 蓬溪县华仔水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2023年8月29日 |
5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四川联优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63号 | 罗翼 | 92510921MA6B3DPU4R | 四川联优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联优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2023年8月29日 |
6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明月镇万家乐超市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65号 | 张强 | 92510921MA62G8973Q | 蓬溪县明月镇万家乐超市 | 蓬溪县明月镇万家乐超市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2023年8月29日 |
7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蓬南镇天乐购超市经营食品与其标签不符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75号 | 何正 | 92510921MA691Q1D59 | 蓬溪县蓬南镇天乐购超市 | 蓬溪县蓬南镇天乐购超市经营食品与其标签不符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2023年8月30日 |
8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高升乡衡二哥平价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68号 | 邓凤兰 | 51092119701107448X | 蓬溪县高升乡衡二哥平价超市 | 蓬溪县高升乡衡二哥平价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 2023年9月1日 |
9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任隆镇友谊副食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59号 | 黄漫 | 92510921MA66NWBX6D | 蓬溪县任隆镇友谊副食店 | 蓬溪县任隆镇友谊副食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 | 2023年9月1日 |
10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老蒋蔬菜店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70号 | 蒋成洪 | 92510921MA64UFK97W | 蓬溪县老蒋蔬菜店 | 蓬溪县老蒋蔬菜店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2023年8月29日 |
11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聚蔬园蔬菜店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69号 | 梁镕尹 | 92510921MA64DPKP29 | 蓬溪县聚蔬园蔬菜店 | 蓬溪县聚蔬园蔬菜店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2023年8月29日 |
12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大石镇万家鸿购物中心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72号 | 马细应 | 92510921MA631LLE1D | 蓬溪县大石镇万家鸿购物中心 | 蓬溪县大石镇万家鸿购物中心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二款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物品。 | 2023年8月31日 |
13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大石镇润都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74号 | 任文海 | 92510921MA6320H42C | 蓬溪县大石镇润都超市 | 蓬溪县大石镇润都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二款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物品。 | 2023年8月31日 |
14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吉祥镇罗氏生活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73号 | 罗琴 | 92510921MA67JL6E8H | 蓬溪县吉祥镇罗氏生活超市 | 蓬溪县吉祥镇罗氏生活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二款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物品。 | 2023年8月31日 |
15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四川奇亚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71号 | 秦丛文 | 91510921MA65RHPPXT | 四川奇亚食品有限公司 | 四川奇亚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 2023年9月6日 |
16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三凤镇江苏炒货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3〕276号 | 张春雷 | 92510921MA6BGB6K7D | 蓬溪县三凤镇江苏炒货店 | 蓬溪县三凤镇江苏炒货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202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