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了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从2025年11月18日零时起,启用辖区内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执法取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执法取证设备启用时间
2025年11月18日零时
二.启用点位及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蓬溪县火车站站前广场路侧(蓬溪县鸣凤镇映虹街148号)
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