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
工作总结
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安全,有效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按照省市县关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兑付要求,上级下达我县2021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046.23万元,我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第一时间制定出我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及时做好了面积的核实和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确保了我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应享受补贴的实际种植户卡中,现将2021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发放情况
全县19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1个普安街道办事处,262个村、1621个组,通过调查摸底、面积申报、村委会核实、村级公示公开、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确认等程序,核实种粮农民补贴面积199004.5亩,补贴标准为46.57元/亩,共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9267641.02元;核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实际种粮大户补贴面积13987.7亩,补贴标准为46.57元/亩,共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651407.19 元;结余资金54.325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狠抓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县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县纪委监委统筹协调,县财政、农业部门牵头组织,乡镇、村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层层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严格执行省、市、县要求,围绕补贴发放是否规范,补贴政策是否依规执行,资金落实是否到位等问题。三是严肃查处整改,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建立处置台账督促限期整改,及时纠正问题,确保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取得成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有力有序推进发放工作。一是抓好宣传贯彻,通过召开县、乡镇(街道)干部会议和培训会议、张贴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方式,深入宣传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目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知晓度。二是按照蓬溪县2021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部门配合,组织各乡镇按确认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资金请示文件等及时兑现到实际种粮农民账户上。
(三)确保成效。一是强化建章立制,聚焦突出问题,完善建立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监管制度,规范了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确认、计算和补贴标准、资金拨付、兑现等工作程序,从源头防止基层干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克扣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现象以及擅自更改或违规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行为,保证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和安全。二是强化社会监督。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专项检查组,对资金的拨付、兑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杜绝资金滞留、挤占等现象发生。同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处理群众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县部分农户卡号没有激活,部分农户种了粮食又外出临时务工,同时核实面积较大涉及的农户较多,核实工作量多面广工作进展较慢,导致全县还有54.325万元补贴资金未能及时发放到位。二是工作面宽量大,乡镇业务人员又缺乏,工作难以及时推进,存在发放不及时等现象。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工作主体,确保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
(二)强化工作责任。按照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责任制分工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县指导、乡镇抓落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建立健全县、乡镇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工作。
(三)加大公开力度。督促各乡镇、村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置于全体村民的监督之中,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部门监督、审计监督“四个监督”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办事公开“四个公开”有机结合。
(四)进一步强化督察检查。重点围绕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加强督察检查。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乡镇、村在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不彻底、不落实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督促乡镇规范兑付补贴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