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人民政府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销号完成情况公示表 (6.15)

来源: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6-15 17: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编号X2SC202109210190射洪县绿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理遂宁市水务投资公司的污泥,运输距离有60公里,正常往返应为3小时,而绿素公司只用1小时往返,因为绿素公司把污泥拉出,随意倾倒在高坪镇、金桥镇、船山区、安居区等地,污染当地土壤及水质。运送污泥车牌号:川J67506;川J61120

责任单位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敬成明

联系电话

5425308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一是对辖区内已发现倾倒污泥区域的土壤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对存在土壤、水质污染的倾倒点,科学精准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改时限开展整改工作。二是主动加强排查、抽样监测,及时发现处置辖区内土壤、水质污染问题。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完成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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