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 种类和依据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宠康动物诊所发布未经审查的兽药广告案 | 遂蓬市监处罚〔2025〕29号 | 庞华强 | 92510921MA68Y77F7N | 蓬溪县宠康动物诊所 | 蓬溪县宠康动物诊所发布未经审查的兽药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 2025年4月9日 |
2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槐花镇卫生院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案 | 遂蓬市监处罚〔2025〕30号 | 陈小红 | 12510821451337403L | 蓬溪县槐花镇卫生院 | 蓬溪县槐花镇卫生院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第八十九条第九项的规定处以: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 2025年4月10日 |
3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金桥镇卫生院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案 | 遂蓬市监处罚〔2025〕31号 | 文武全 | 12510821767257450N | 蓬溪县金桥镇卫生院 | 蓬溪县金桥镇卫生院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处以: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 2025年4月10日 |
4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常乐镇肖氏日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遂蓬市监处罚〔2025〕36号 | 肖燕 | 92510921MABPGQTH16 | 蓬溪县常乐镇肖氏日杂店 | 蓬溪县常乐镇肖氏日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 2025年4月21日 |
5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王小军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 遂蓬市监处罚〔2025〕34号 | 王小军 | / | / | 王小军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 | 2025年 4月 15日 |
6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唐登洪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 遂蓬市监处罚〔2025〕35号 | 唐登洪 | / | / | 唐登洪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 | 2025年 4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