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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蓬溪县天福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天福镇 发布时间:2024-07-04 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23年,蓬溪县天福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和《蓬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法治职责履行。一是党委高度重视。天福镇党委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政法委员为副组长,各领导班子为组成成员,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配合抓、全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党委依法执政。完善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坚决杜绝重大决策事项与法律、法规及规章相抵触的情况发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落实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依法实行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三是不断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坚持落实党委会前学法、例会学法制度,班子成员带头讲法,干部大会认真学法。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系列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开展党委会集中学法15次,干部大会学法20次,先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在全镇上下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深化各项服务改革,不断优化政府职能。一是梳理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按照县级权力下放清单,对照我镇实际,主动认领、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同步调整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二是转变优化政府职能。以服务型政府为导向,“以人为本”为价值理念,建设服务、廉洁、高效政府。转换自身角色,提供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及服务。以人为本,加强政府职能结构的优化及协调,全体领导干部以服务为核心理念,明确权力服务于权力的目的性,同时,依法行使权力,强化问责机制,全年依法准予行政许可申请46件,行政确认事项105件。同时推进政务信息依法公开,除法定事由外,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具体向社会公开,建设公开、透明政府。三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广泛宣传发动,使工作干部、市场主体、广大群众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意义的正确认识,能够明确自身肩负的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自觉树立起为群众和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的思想意识,不断营造全员参与、同促共进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简化办事程序,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持续优化服务,在已有服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的快捷性、智能性和便利性,让企业和群众在智能终端办成自己的事。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三)执法队伍履职尽责担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文件,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二是落实责任,狠抓队伍。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县级执法权下放清单,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优化执法队伍,除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外,全镇已有18人取得执法证。定期进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的同时,沟通交流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三是严格执法,防治结合。加大稽查力度,加强日常检查,针对场镇街道秩序、商户经营、环境保护、秸秆禁烧、道路交通等领域进行了执法检查475次,发现问题20余起,均已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设施农用地备案、惠民惠农补贴、撂荒地整治、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流程和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及早发现违法苗头,及时处理违法行为。三是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镇人大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地增强了我镇各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四是强化宣传,社会共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全镇各执法人员向执法对象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建立健全日常法治宣传制度、集中宣传制度、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结合制度。结合“八五”普法“法律七进”,以法治宣传队伍为主力在“3∙15”“6∙16”“6∙26”“12∙4”等重要节点广泛宣传法律知识。

(四)夯实基层治理体系,社会法治不断加强。一是社会矛盾及时化解。排查出矛盾纠纷635余件,调解率达100%。12345热线办共受理有效工单642件,其中办结数635件,正在办理7件,退单数0件,处理度达100%。办理信访案件12件,县委巡察二组转交9件,均已经全部结案,办结率100%。二是社会治理有序推进。在长坪村开展“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全域推广“一长五联+积分制”乡村治理模式,为基层治理添势赋能。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新型社会治理格局。三是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加强对四类特殊人群的安置帮教、行为矫正和日常管理,无脱管漏管情况,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打击,治安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相关要求,坚持主要领导对全镇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重视法治、厉行法治。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推动工作人员上岗资格化、培训常态化、制度规范化,不断优化法制机构和人员结构,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通过与各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在依法行政、严格法定程序上还存在短板;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性还需增强,文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对法律法规赋予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的理解和实践需进一步提高;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配置比较薄弱、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还需提高,执法经费保障以及信息化建设还不能满足现实需要。

(三)普法宣传还不够充分彻底。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较单一,受众覆盖面不广。多数时间还只是停留在挂横幅、贴标语、出板报、上大课、设宣传橱窗、发宣传资料等形式,针对性不强,内容过于简单,与建设法治国家的宏观要求不相适应。部分干部对法治宣传教育的认识不够,或多或少认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没有建立部门联合的法治宣传教育理念。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未搭建到位,未开设专题专栏,宣传范围不够广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落实党委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职责。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全面部署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以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工作责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是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全体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将学法懂法用法讲法运用到工作中,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办事能力,恪守行政道德,打造“责任行政”。坚持政务依法公开,积极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政府决策的基础条件,强化决策主体与参与人员自身素质,严格遵循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决策方法,确保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执行到位。健全政府决策的法律保障,切实把法律顾问制度用活用好,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二)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制度,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把法制审核关,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确保“三项制度”推行规范化、法治化。二是依据天福镇“一目录、五清单”,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行政执法效果最大化。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纵深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广泛深入推动普法宣传。一是改革创新宣传方式。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巩固和扩大宣传效果。探索运用“点菜式”宣传模式,通过深入群众调研,了解群众实际遇到的法律难题,掌握群众缺少什么、需要什么方面的法律知识,精心挑选与群众现实生活结合紧密的法律宣传内容,通过“法律七进”等形式,把普法产品送到广大群众手中。二是积极开展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村(社区)建立标准化的“法律明白人”工作站,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工作站的职能作用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资源优势作用。将法治内容融入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使法治宣传工作走进群众、贴近生活,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培育一批法治建设先进基层党组织,树立起法治建设标杆。三是建立全民共同参与的宣传模式。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配齐配强法治宣传专职人员,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鼓励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学校师生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学校资源,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让学生学习并把法律知识带回家中。通过全民参与,提高全社会法律素养,发挥普法宣传推动乡村治理实效,从而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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