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

来源:蓬溪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6-06 17: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序号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1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蓬南镇小玩童玩具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蓬市监处罚〔2022〕173号

 

柏再奇

92510921MABMP70E78

蓬溪县蓬南镇小玩童玩具店

蓬溪县蓬南镇小玩童玩具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2022年6月2日

2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蓬南镇蒋玉兰副食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蓬市监处罚〔2022〕168号

 

蒋玉兰

92510921MABMP8BT2T

蓬溪县蓬南镇蒋玉兰副食店

蓬溪县蓬南镇蒋玉兰副食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2022年6月2日

3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蓬南镇富颜小卖部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蓬市监处罚〔2022〕169号

 

唐颜

92510921MA68UU596B

蓬溪县蓬南镇富颜小卖部

蓬溪县蓬南镇富颜小卖部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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