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蓬溪县中学委托将对文体中心安检设施(PXZC[2014]32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投标产品须获得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四)在四川省范围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证明文件;
(五)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供应商参与报价前必须出示以上资质文件原件(本年度已在我中心备案的供应商除外)交采购小组验证,符合报价资质条件的方可参与报价。
二、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1.发售方式:本次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单位登录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网上提示报名和下载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不再现场发售)。
(1)供应商须登录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助注册并设置账号和密码;
(2)供应商须开通建设银行账户并开通网银方能正常报名;
(3)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投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25-5426881)。
2.发售时间:2014年5月10日至2014年5月16日17:00前;
3.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个人建行网银购买,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得转让)。
三、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 5月 22 日10:00(北京时间)。报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 5月 22 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蓬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采购项目要求
(一)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见《蓬溪县政府采购项目清单》(附件三)。
(二)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全部货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四)报价要求:报价供应商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等所有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及质保期内免费的服务费用。报价总价大小写应一致,否则以大写为准;单价计算之和与总价有出入的,以单价与数量计算之和为准。
六、报价文件组成内容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封面(见附件一)。
(二)目录。
(三) 报价函(见附件二)。
(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如法人代表不能参加)。
(五)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鲜章)。
(六)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鲜章)。
(七)投标产品制造商家授权书原件(代理商需提供)。
(八)报价人资格和货物合格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鲜章)。
(九)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叁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鲜章)
(十)遂宁市范围常驻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鲜章)
(十一)其他资料(报价产品介绍、公司实力、业绩、资信、财务等证明文件和资料)。
(十二)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由报价人根据该采购项目特点拟写)。
(十三)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一式二份(一正一副),要求打印清楚,粘合装订,装袋密封,在封口处加盖鲜章。否则,该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要求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存入工行—蓬溪支行(收款单位: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2310 4636 2920 1000 476)。请于开标前24小时内将付款凭证扫描版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937098382@qq.com)。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等额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或转为质保金,其他报价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请联系:邱女士(电话0825-5426881,邮箱459122411@qq.com)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报价法,即采购小组按照供应商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购销合同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商定并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五)。
十、 联系人: 王先生 郭女士
电 话: 0825-5395660 0825-5426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