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委托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合深4区块开发先导试验地面工程(四川广安、遂宁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为配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项目内容及建设、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合深4区块开发先导试验地面工程(四川广安、遂宁段)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遂宁市蓬溪县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部天然气集输管线约79.71km、外部天然气输送管线约43.168km;同时配套建设1座集气脱水站、1座清管站及阀室、综合公寓、试采气井站等地面工程。其中集气脱水站集气脱水规模300×104m3/d,污水处理规模200m3/d;综合公寓总建筑面积约4558.36平米,占地面积约10367平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大佛路9号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992330901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滨州西路31号
联 系 人:秦工
联系电话:18580658646
邮 箱:45901089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网站链接为: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了解本工程内容和环评工作的详细情况。
(2)公众可以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亦不会在未获得许可的前提下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