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四川省蓬溪县财政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8月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5
第四部分 附件··················································17
第五部分 附表··················································3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债务风险。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业务培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财政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蓬溪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
2. 蓬溪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3. 蓬溪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
4. 蓬溪县金融服务中心
5. 蓬溪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34.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73万元,增长1.8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资。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3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4.3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3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4.50万元,占61.34%;项目支出979.83万元,占38.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34.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73万元,增长1.8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资。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73万元,增长1.8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资。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4.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7.61万元,占82.77%;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39万元,占7.43%;卫生健康支出54.65万元,占2.16%;住房保障支出128.03万元,占5.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65万元,占2.5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34.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46.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37.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1.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89.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2.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1.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8.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65万元,完成预算99.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7.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2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2.88万元,下降2.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1万元,占5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2万元,占43.8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2万元,下降15.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1万元。主要用于学习交流、工作调研、检查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68万元,下降11.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2万元,主要用于学习交流、工作调研、检查业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49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9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学习交流、工作调研、检查业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4.9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02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2.98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不必要的办公经费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0.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9.6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打印机及空调及第三方公司对项目的评审费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9.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9.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金财网络运行维护费、政府投资评审工作、PPP法律顾问费、购买社会服务开展绩效、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全县财政预决算编审工作、结算审计中介费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财政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金财网络运行维护费、政府投资评审工作、PPP法律顾问费、购买社会服务开展绩效、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全县财政预决算编审工作、结算审计中介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财政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5分,PPP法律顾问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分,结算审计中介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2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1.5分,预决算编审工作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5分,全县行政运行金财网络运行维护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养老保险(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及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职业年金(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及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蓬溪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蓬溪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蓬溪县投资评审中心、蓬溪县金融服务中心、蓬溪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
(二)机构职能
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对200万元以上的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结算审核。
(三)人员概况
县财政局2024年末在岗98人,在编98人,其中行政编37,事业编6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县财政局年初预算2021.61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2021.6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中期调整512.7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总额为2534.3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表2-1:
表2-1 年度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中期调整 | 年度总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021.61 | 512.72 | 2534.33 |
二、其他收入 | -0 | 0 | 0 |
年初结转结余 | 0 | -0 | 0 |
总计 | 2021.61 | 512.72 | 2534.33 |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县财政局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2021.61万元,中期调整为512.72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总额为2534.33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2534.33万元,部门总体执行进度为10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554.5万元,基本支出执行总额为1397.48万元,基本支出总体执行进度100%;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979.84万元,项目支出执行总额为979.84万元,项目支出总体执行进度100%。具体情况详见表2-2。
表2-2 年度预算执行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度预算 | 中期调整 | 年初总预算 | 预算执行 | 执行率(%) |
一、基本支出 | 1554.49 | 177.97 | 1376.53 | 1554.49 | 100% |
人员经费 | 1397.48 | 177.97 | 1203.46 | 1397.48 | 100% |
公用经费 | 157.0 | 0 | 173.06 | 157.0 | 100% |
二、项目支出 | 979.84 | 334.75 | 645.09 | 979.84 | 100% |
总计 | 2534.33 | 512.72 | 2021.61 | 2534.33 | 100% |
年末结转结余 |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蓬溪县财政局2024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为0。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
资金使用监督职能,严格把关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加快项目经费拨付进度,有效调整资金使用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预算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收支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编制收支项目,做到保质保量完成预算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财务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设置了会计、出纳、分开核算,局长一支笔审核支付制度。
4.资产管理。
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入手,没有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没有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没有资产配置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等问题。制定并落实资产管理使用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资产账实相符。没有资产处置的违规问题。
5.采购管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79.8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按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用途,对具体实施内容进行剖析。
2.项目执行。参照年初预算数,控制全年支出进度,基本达到量化指标。
3.目标实现。预算项目全部实现目标值。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严格填报国有资产系统,我单位无债券资金、同时今年没有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年度总目标的完成质量与内部各部门综合考核挂钩,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实行绩效考核。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工作,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在财政部门批复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本部门的预算执行都达到了执行进度;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符合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资金达到了专款专用,开支标准合理、合法。
(二)存在问题
1.财务人员少,工作量大。
2.预算执行存在偏差。由于年初编制预算考虑不全,经济科目细化不全面,在实际经费列支中,未严格按照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列支,且各支出子项存在调剂的现象。
(三)改进建议
1.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队伍建设的要求,配齐财务工作人员。
2.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财务公示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强化提高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的鉴别能力。
3.出纳、会计要加强学习,杜绝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为我局工作的发展与改革创造良好的财务环境。
4.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按进度执行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县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化系统,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成为财政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提供保障和支持。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2
蓬溪县财政局关于购买社会服务开展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的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根据《中共蓬溪县委办公室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蓬委办〔2022〕5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购买社会服务开展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纳入2024年年初预算。
2.资金来源和使用概况。根据县财政局批准,购买社会服务开展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纳入县财政局2024年度年初预算安排,预算资金20万元,由县财政局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社会服务开展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共支出20万元。预算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全额拨款。具体拨付情况见下表。
2-1项目支付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类别 | 资金来源 | 资金使用(已拨付) | 目前剩余未拨付 |
年初预算项目 | 财政拨款 | 20 | 0 |
合计 | 20 | 0 | |
3.项目完成情况。本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一是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8个新增100万元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年度预算增幅达到30%或增加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延续性项目开展财政重点事前绩效评估。其中:蓬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整合入库项目的评估结论为“不予支持”;蓬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报的不动产权登记外业开展项目的评估结论为“部分支持”,建议纳入年初预算资金为50万元;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的土地评估费用项目的评估结论为“部分支持”,建议纳入年初预算资金为50万元;蓬溪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的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费项目的评估结论为“不予支持”。对评估结论为“部分支持”的2个项目按照调整后的金额纳入了2024年年初部门预算;对评估结论为“不予支持”的项目取消纳入2024年年初部门预算。经评估,压减年初预算资金560万元
二是开展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委托两家第三方机构对10个部门整体支出(含2个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12个项目(政策)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县财政局印发了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同时强化结果应用,项目(政策)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2025年度预算安排相挂钩。
三是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水利局等4个单位的部门支出,以及建筑企业晋升一级资质奖励、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金、2024年普通高中免学费、蓬溪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等9个项目支出1-9月的预算执行进度、预算调整情况和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实现程度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运行监控。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项目管理,纠正绩效目标偏差,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概述。
2024年,年初编制绩效目标时共设置6项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济成本指标,每项指标分别设置1个三级指标,具体为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数量≧10个,绩效评价合格率≥98%,完成时间≦12月,资金使用率≥100%,业主满意度≥95%,成本总额≤20万元。
2024年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10个部门支出、12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8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部门、9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运行监控,完成年初预算绩效任务10个项目,完成时间节点为2025年1月,时间延期原因在于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较晚,10月份完成政府购买服务谈判工作,11月至12月绩效评价组进场开展现场评价,1月初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其他各项指标均完成年初编制任务。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由县财政局负责实施,县财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包含事前绩效评估、重点绩效评价、重点绩效运行监控)。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具体由县财政局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股负责开展自评工作,财务室负责汇总及系统填报工作。
三、评价结论
经自评,购买社会服务开展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得分为84.9分。具体为数量指标得分6.6分,质量指标得分为20分,时效指标得分8.3分,社会效益指标得分20分,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成本指标得分10分,预算执行情况得分10分。扣分原因为绩效目标编制偏离度较高,未细化量化各项指标,未按计划时间完成绩效评价报告交付。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该项目经县财政局批复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决策规范,程序严密。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由县财政局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股具体负责实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工作,具体实施股室对第三方机构的资质进行核对,并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认真校对。
(三)项目产出情况。该项目完成年初绩效目标编制任务,按照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开展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根据工作安排,对8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压减财政资金560万元,资金压减率为36.64%。选取“学校食堂劳务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等11个县级预算项目支出以及“两癌”困境妇女相关经费(政策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为“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存量污水处理厂站运维服务和“两癌”困境妇女相关经费等4个项目(政策)予以保障;对评价结果为“良”的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建设和运行经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7个项目,原则上不予增加预算;对评价结果为“中”的蓬溪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摸排工作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压减,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合理,指标未细化量化。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偏离度较大,数量指标未参考往年数值来设置,导致在绩效运行监控和事后自评时,绩效目标参考作用不大;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简单,未对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监控事项设置绩效目标。二是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年初预算资金安排20万,为多年前政府购买服务仅用于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而近年来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等工作量不断增加,资金规模和领域不断扩大,该预算安排额度不足以满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求。三是部门预算绩效意识有待加强。仍然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尚未形成“讲绩效、重绩效、比绩效、用绩效”的工作氛围。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业务经办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出现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边缘化的现象。
六、相关改进措施
(一)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在编制年度预算项目时,根据实际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项目指标,提高编制质量,确保绩效目标可操作、可完成。
(二)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同时,加大对各部门(单位)的指导力度,通过现场指导、电话访问、“两书一函”等方式,不断提升各预算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三)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加强与财务室沟通,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主动对接财务人员,将下年度工作计划向财务做详细沟通,积极主动参与编制绩效目标。
附件: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蓬溪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蓬溪县财政局
关于2024年度蓬溪县PPP法律顾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
用于机关各项签订合同,协议及行政执法的经费,使机关在不清楚的情况下不违规不违法。
2.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资金为财政全额拨款经费。截至2024年底,使用8万元资金,使用方向在机关法律顾问咨询方面。具体支付情况见表2-1。详细支付明细表见附件2。
表2-1 项目支付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金类别 | 资金来源 | 资金使用(已支付) | 目前剩余未支付额 |
PPP法律顾问经费 | 县财政拨款 | 8 | 0 |
合计 | 8 | 0 | |
3.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面完成任务,完成了机关法律咨询方面问题。
(二)项目政策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简述
1.项目总目标。
为了方便全局签订各项合同,协议及行政执法的经费,使机关在不清楚的情况下不违规不违法。
2.年度绩效目标。
在2024年,为了方便全局签订各项合同,协议及行政执法的经费,使机关在不清楚的情况下不违规不违法。
2024年使机关正常运行。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
主管部门:蓬溪县财政局,主要财政法规统筹工作等。
实施单位:蓬溪县财政局。
(二)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指标体系框架设计,该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整体框架分为4大类,由7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23项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数据来源于政策文件、问卷调查、实地调研、访谈记录等。
通用指标(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占40%权重分,主要考察项目设立必要性、实施可行性、合规合理性等内容。
个性指标(项目效果)占60%权重分,主要考察项目执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满意值。主要包括机关法律咨询正常运转情况。
个性指标(满意度)占10%权重分,考察受益对象满意度。
(三)评价方法
1.专家咨询法。绩效评价过程中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专家从专业法律角度等提出法律知识的具体实施办法。
2.最低成本法。通过对机关法律问题的相关材料进行比较等。
3.公众评判法。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评判支出效果的方法。评价组对本项目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研,综合分析项目完成质量与效果。
4.评价标准(参照国家、行业等标准)。
三、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附评分表简化版)
本项目自评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良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90-100分为优;80-90为良;60-80为中;60分及以下为差)
分层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制度完备 | 20 | 19 | 绩效目标设置不精准,数量指标有出入 |
绩效指标 | 项目效果 | 群众满意度能力实现率 | 80 | 71 | 调查问卷,群众满意100% |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程序严密性。专项项目设立经过事前评估,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设立与部门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无重复。
(2)规划合理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3)制度完备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管理制度有悖于实际的情况,执行顺畅,满足实际需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分配合理。
资金分配上,PPP法律顾问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在机关法律顾问咨询方面。
2.使用合规。
资金使用上,PPP法律顾问经费项目具备合规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且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相关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同时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综上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3.执行有效。
项目执行上,经评价组核实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均落实到位且实施过程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况。
4.项目完成。
2024年项目按预算安全运行。
5.资金结余无资金结余。
综上,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且项目执行管理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1.完成数量。
项目数量完成率100%。根据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我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解决法律咨询21次。
2.完成质量。
项目全年安全运行,质量达标率为100%。
3.完成成本。
成本控制率100%。项目支出金额在预算批复资金内,未超出预算金额,项目成本可控。
(四)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城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在2024年项目全年累计咨询21次,根据问卷反馈情况,85%的职工反馈截至目前满意度90%。
无投诉及安全事故发生。在法律咨询中,未接到职工的投诉法律相关事情。
经济效益:属公益项目,无经济效益。
满意度:PPP法律顾问项目机关对项目综合满意度为90%。
五、存在主要问题
PPP法律顾问项目管理制度上还不够完善。
六、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加强制度完善,加强安全维护及管理。
蓬溪县财政局
关于2024年度蓬溪县结算审核中介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
2020年12月10日,蓬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县政府十届七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中规定“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要积极配合,抓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平稳有序交接。2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工作。2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由蓬溪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中心组织审核,县审计局通过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督。2020年1月1日后竣工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核由蓬溪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中心负责;2020年1月1日之前的项目仍由县审计局负责。对于特别关注或有政策规定的项目,县审计局负责,蓬溪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中心配合开展审核”。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县财政局新成立的项目结算审核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联合体)负责对各乡镇、部门及国有企业报送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结算审核。作为项目审核机构,我局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和《蓬溪县政府投资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pxxjszx2021001),制定了我局的项目审核服务费用标准,在项目审结后,向第三方机构拨付项目审核服务费用。
2.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根据(川价发〔2008〕141号)和《蓬溪县政府投资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pxxjszx2021001),项目计划总预算220万元,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资金。
截至2024年底,使用220万元。具体支付情况见表2-1。详细支付明细表见附件2。
表2-1 项目支付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金类别 | 资金来源 | 资金使用(已支付) | 目前剩余未支付额 |
前期资金 | 县级专项 | 220 | 0 |
合计 | 220 | 0 | |
3.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面建设完成,完成16个
项目的审核工作,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提前结束项目工期。
(二)项目政策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简述
1.项目总目标。
为了规范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财政局按照“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以质量为保证、以监管为重点、以规范为目的”项目评审6个基本原则,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年度绩效目标。
在2024年,争取在规定时间及金额内完成年初预定审核项目。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
主管部门:蓬溪县财政局,主要负责项目评审工作
实施单位:蓬溪县财政局。
(二)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指标体系框架设计,该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整体框架分为4大类,由7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23项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数据来源于政策文件、问卷调查、实地调研、访谈记录等。
通用指标(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占20%权重分,主要考察项目设立必要性、实施可行性、合规合理性等内容。
绩效指标(项目效果)占80%权重分,主要考察主要项目执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满意度。
(三)评价方法
通过有相关项目审核资质的机构进行专业审核,再通过我局具有丰富工程造价审核经验的专家进行复核的方式确保项目审核质量。
4.评价标准(参照国家、行业等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
三、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附评分表简化版)
本项目自评分为92分,评价等级为优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90-100分为优;80-90为良;60-80为中;60分及以下为差)
分层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制度完备 | 20 | 18 | 绩效目标设置不精准,数量指标有出入 |
绩效指标 | 项目效果 | 群众满意度能力实现率 | 80 | 74 | 调查问卷,群众满意100% |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程序严密性。专项项目设立经过事前评估,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设立与部门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无重复。
2.规划合理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3.制度完备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管理制度有悖于实际的情况,执行顺畅,满足实际需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按程序申请,手续完整,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
2.财务管理情况。实施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各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情况较好,资金支出流程完备、及时,资料保管齐全。项目执行上,经评价组核实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均落实到位且实施过程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况。
3.项目完成。2024年项目按预算安全运行。
4.资金结余无资金结余。
综上,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且项目执行管理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1.完成数量。
项目数量完成率100%。根据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我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序开展并完成当年预算及上年决算。
2.完成质量。
本项目具有专业性强、业务能力要求高等特点,完成成果质量主要体现在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评价记录等资料。2024年,提供的绩效评价报告中绩效指标评分表,绩效指标设计不够细化;对评价的项目查找的问题不够深入,完成质量有待提高。
3.完成成本。
成本控制率100%。项目支出金额在预算批复资金内,未超出预算金额,项目成本可控。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是政府有效执政的重要基础,也是政策制定和有效执行不可分割的部分,为政府作出各项经济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2.社会效益。通过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效提高各部门(单位)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各部门(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益。
3.社会满意度。本项目具有一定的专业性,社会群众对项目的认知有一定的局限性,社会满意度受到一定影响。
五、存在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项目结算审核人员不足。全县所有乡镇、部门及国有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均要纳入我股室结算审核范围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单个项目审核时间长,目前股室现有人员还不能满足项目结算审核工作需要。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提请将项目结算审核股升格为副科职单位,便于完成各项项目审核工作任务,同时解决股室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二是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三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水平。
蓬溪县财政局
关于2024年度蓬溪县金财网络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
用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金财网络及大平台运行维护费
2.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下达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201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201万元。
截至2024年底,使用201万元资金,使用方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金财网络及大平台运行维护费。具体支付情况见表2-1。详细支付明细表见附件2。
表2-1 项目支付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金类别 | 资金来源 | 资金使用(已支付) | 目前剩余未支付额 |
PPP法律顾问经费 | 县财政拨款 | 201 | 0 |
合计 | 201 | 0 | |
3.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面完成任务,完成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金财网络及大平台的正常运行。
(二)项目政策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简述
1.项目总目标。
为了方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金财网络及大平台的正常运行。
2.年度绩效目标。
在2024年,为了方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金财网络及大平台的正常运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
主管部门:蓬溪县财政局,主要维护全县金财网络正常运行等。
实施单位:蓬溪县财政局。
(二)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指标体系框架设计,该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整体框架分为4大类,由7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23项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数据来源于政策文件、问卷调查、实地调研、访谈记录等。
通用指标(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占20%权重分,主要考察项目设立必要性、实施可行性、合规合理性等内容。
绩效指标(项目效果)占70%权重分,主要考察主要项目执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满意值。主要包括机关法律咨询正常运转情况。
个性指标(满意度)占10%权重分,考察受益对象满意度。
(三)评价方法
1.专家咨询法。绩效评价过程中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专家从网络安全角度等提出网络知识的具体实施办法。
2.最低成本法。通过对机关网络资金的相关材料进行比较等。
3.公众评判法。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评判支出效果的方法。评价组对本项目受益单位进行问卷调研,综合分析项目完成质量与效果。
4.评价标准(参照国家、行业等标准)
三、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附评分表简化版)
本项目自评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优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90-100分为优;80-90为良;60-80为中;60分及以下为差)
分层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制度完备 | 20 | 18 | 绩效目标设置不精准,数量指标有出入 |
绩效指标 | 项目效果 | 群众满意度能力实现率 | 80 | 72 | 调查问卷,群众满意100% |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程序严密性。专项项目设立经过事前评估,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设立与部门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无重复。
2.规划合理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3.制度完备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管理制度有悖于实际的情况,执行顺畅,满足实际需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分配合理。
资金分配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金财网络及大平台运维费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在全县网络运维方面。
2.使用合规。
资金使用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金财网络及大平台运维费项目具备合规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且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相关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同时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综上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3.执行有效。
项目执行上,经评价组核实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均落实到位且实施过程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况。
4.项目完成。
2023年项目按预算安全运行。
5.资金结余无资金结余。
综上,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且项目执行管理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1.完成数量。
项目数量完成率100%。根据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我办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金财网络运维200余户。
2.完成质量。
项目全年安全运行,质量达标率为100%。
3.完成成本。
成本控制率100%。项目支出金额在预算批复资金内,未超出预算金额,项目成本可控。
(四)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单位网络得到改善,城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在2024年项目全年累计使用金财网络户数200余户,根据问卷反馈情况,85%的单位反馈截至目前满意度95%。
无投诉及安全事故发生。在项目执行中,未接到单位的投诉网络运行问题。
经济效益:属公益项目,无经济效益。
满意度: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金财网络及大平台运维费项目机关对项目综合满意度为95%。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金财网络及大平台运维费项目管理制度上还不够完善。
六、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加强制度完善,加强安全维护及管理。
蓬溪县财政局
关于2024年度蓬溪县预决算编审工作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
用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每年预决算编审工作经费。
2.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资金为财政全额拨款经费
截至2024年底,使用11万元资金,使用方向在全县预决算编审工作方面。具体支付情况见表2-1。详细支付明细表见附件2。
表2-1 项目支付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金类别 | 资金来源 | 资金使用(已支付) | 目前剩余未支付额 |
全县预决算编审工作 | 县财政拨款 | 11 | 0 |
合计 | 11 | 0 | |
3.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面完成任务,完成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编审工作。
(二)项目政策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简述
1.项目总目标。
为了方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每年预决算编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年度绩效目标。
为了方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每年预决算编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
主管部门:蓬溪县财政局,主要财政组织预决算编审工作开展等。
实施单位:蓬溪县财政局。
(二)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指标体系框架设计,该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整体框架分为4大类,由7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23项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数据来源于政策文件、问卷调查、实地调研、访谈记录等。
通用指标(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占20%权重,主要考察项目设立必要性、实施可行性、合规合理性等内容。
绩效指标(项目效果)占80%权重分,主要考察主要项目执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满意值。
(三)评价方法
1.专家咨询法。绩效评价过程中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专家从专业预决算编制角度等提出更好的具体实施办法。
2.最低成本法。通过对单位实际账务情况的相关材料进行比较等。
3.公众评判法。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评判支出效果的方法。评价组对本项目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研,综合分析项目完成质量与效果。
4.评价标准(参照国家、行业等标准)。
三、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附评分表简化版)
本项目自评分为90.5分,评价等级为优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90-100分为优;80-90为良;60-80为中;60分及以下为差)
分层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制度完备 | 20 | 17.5 | 绩效目标设置不精准,数量指标有出入 |
绩效指标 | 项目效果 | 群众满意度能力实现率 | 80 | 73 | 调查问卷,群众满意100% |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程序严密性。专项项目设立经过事前评估,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设立与部门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无重复。
2.规划合理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3.制度完备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管理制度有悖于实际的情况,执行顺畅,满足实际需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分配合理。
资金分配上,全县预决算编审工作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编审工作方面。
2.使用合规。
资金使用上,全县预决算编审工作项目具备合规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且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相关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同时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综上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3)执行有效
项目执行上,经评价组核实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均落实到位且实施过程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况。
3.项目完成。
2024年项目按预算安全运行。
4.资金结余无资金结余。
综上,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且项目执行管理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1.完成数量。
项目数量完成率100%。根据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我办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序开展并完成当年预算及上年决算。
2.完成质量。
项目全年安全运行,质量达标率为100%。
3.完成成本。
成本控制率100%。项目支出金额在预算批复资金内,未超出预算金额,项目成本可控。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资金优化率得到提升。在2024年有序开展并完成当年预算及上年决算,85%的职工反馈截至目前满意度90%。
无投诉事故发生。在预决算编审工作开展中,情况反映良好。
经济效益:属公益项目,无经济效益。
满意度:全县预决算工作项目机关对项目综合满意度为90%。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全县预决算工作项目管理制度上还不够完善。
六、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加强制度完善,加强预决算编审工作的精准度。
蓬溪县财政局
关于2024度蓬溪县政府投资评审工作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
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省财政厅《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支出项目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办〔2002〕21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财政评审工作的意见》(川财办〔2006〕21号)、《遂宁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遂府函〔2007〕33号)的规定,结合蓬溪实际,制定了《蓬溪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公室》蓬府办函〔2018〕116号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投资项目进行评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联合体)负责对各乡镇、部门及国有企业报送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预算评审,在项目评审后,向第三方机构拨付项目预算评审服务费用。
2.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预算资金为财政全额拨款经费。
截至2024年底,使用100万元,剩余0万元。具体支付情况见表2-1。
表2-1 项目支付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金类别 | 资金来源 | 资金使用(已支付) | 目前剩余未支付额 |
前期资金 | 县级专项 | 100 | 0 |
合计 | 100 | 0 | |
3.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面建设完成,完成蓬溪县墨砚湖片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蓬溪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三标段)-既有道路改造等项目的评审工作,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提前结束项目工期。
(二)项目政策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简述
1.项目总目标。
为了规范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财政局按照“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以质量为保证、以监管为重点、以规范为目的”项目评审6个基本原则,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年度绩效目标。
在2024年,争取在规定时间及金额内完成年初预定审核项目。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
主管部门:蓬溪县财政局,主要负责项目评审工作
实施单位:蓬溪县财政局。
(二)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指标体系框架设计,该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整体框架分为4大类,由7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23项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数据来源于政策文件、问卷调查、实地调研、访谈记录等。
通用指标(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占20%权重分,主要考察项目设立必要性、实施可行性、合规合理性等内容。
绩效指标(项目效果)占80%权重分,主要考察主要项目执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满意值。
(三)评价方法
通过有相关项目审核资质的机构进行专业审核,再通过我局具有丰富工程造价审核经验的专家进行复核的方式确保项目审核质量。
4.评价标准(参照国家、行业等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
三、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附评分表简化版)
本项目自评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90-100分为优;80-90为良;60-80为中;60分及以下为差)
分层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制度完备 | 20 | 18 | 绩效目标设置不精准,数量指标有出入 |
绩效指标 | 项目效果 | 群众满意度能力实现率 | 80 | 75 | 调查问卷,群众满意100% |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程序严密性。专项项目设立经过事前评估,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设立与部门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无重复。
2.规划合理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3.制度完备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管理制度有悖于实际的情况,执行顺畅,满足实际需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按程序申请,手续完整,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
2.财务管理情况。实施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各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情况较好,资金支出流程完备、及时,资料保管齐全。项目执行上,经评价组核实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均落实到位且实施过程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况。
3.项目完成。2023年项目按预算安全运行。
(5)资金结余无资金结余
综上,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且项目执行管理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1.完成数量。
项目数量完成率100%。根据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我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序开展并完成当年预算及上年决算。
2.完成质量。
本项目具有专业性强、业务能力要求高等特点,完成成果质量主要体现在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评价记录等资料。2024年,提供的绩效评价报告中绩效指标评分表,绩效指标设计不够细化;对评价的项目查找的问题不够深入,完成质量有待提高。
3.完成成本。
成本控制率100%。项目支出金额在预算批复资金内,未超出预算金额,项目成本可控。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是政府有效执政的重要基础,也是政策制定和有效执行不可分割的部分,为政府作出各项经济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2.社会效益。通过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效提高各部门(单位)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各部门(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益。
3.社会满意度。本项目具有一定的专业性,社会群众对项目的认知有一定的局限性,社会满意度受到一定影响。
五、存在主要问题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涉及的专业性较强、跨行业领域较广。目前,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均为土建专业,缺乏水利、交通、土地整理、地灾治理、信息化建设、电力安装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适应新时代评审工作的需要,亟须采取措施进行补充。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完善,二是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蓬溪县财政局关于
2024年度蓬溪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
用于全县缴纳2024年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2.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资金为财政全额拨款经费
截至2024年底,使用66万元资金,使用方向在全县2024年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方面。具体支付情况见表2-1。详细支付明细表见附件2。
表2-1 项目支付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金类别 | 资金来源 | 资金使用(已支付) | 目前剩余未支付额 |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 县财政拨款 | 66 | 0 |
合计 | 66 | 0 | |
3.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面完成任务,完成了自然保险工作责任险的缴纳。
(二)项目政策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简述
1.项目总目标。
缴纳2024年全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2.年度绩效目标。
主要用于全县缴纳2024年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2024年使机关正常运行。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
主管部门:蓬溪县财政局,要用于全县缴纳2024年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实施单位:蓬溪县财政局。
(二)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指标体系框架设计,该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整体框架分为4大类,由7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23项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数据来源于政策文件、问卷调查、实地调研、访谈记录等。
通用指标(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占20%权重分,主要考察项目设立必要性、实施可行性、合规合理性等内容。
绩效指标(项目效果)占80%权重分,主要考察主要项目执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满意值。
(三)评价方法
1.专家咨询法。绩效评价过程中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专家从专业法律角度等提出保险保障的具体实施办法。
2.最低成本法。通过对全县自然灾害问题的相关材料进行比较等。
3.公众评判法。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评判支出效果的方法。评价组对本项目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研,综合分析项目完成质量与效果。
4.评价标准(参照国家、行业等标准)。
三、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附评分表简化版)
本项目自评分为91.5分,评价等级为良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90-100分为优;80-90为良;60-80为中;60分及以下为差)
分层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制度完备 | 20 | 18.5 | 绩效目标设置不精准,数量指标有出入 |
绩效指标 | 项目效果 | 群众满意度能力实现率 | 80 | 73 | 调查问卷,群众满意100% |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程序严密性。专项项目设立经过事前评估,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设立与部门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无重复。
2.规划合理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3.制度完备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管理制度有悖于实际的情况,执行顺畅,满足实际需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分配合理。
资金分配上,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在全县缴纳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方面。
2.使用合规。
资金使用上,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项目具备合规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且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相关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同时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综上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3.执行有效。
项目执行上,经评价组核实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均落实到位且实施过程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况。
4.项目完成。
2024年项目按预算安全运行。
5.资金结余无资金结余。
综上,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且项目执行管理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1.完成数量。
项目数量完成率100%。根据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我办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序开展并完成当年自然灾害保险的缴纳。
2.完成质量。
项目全年安全运行,质量达标率为100%。
3.完成成本。
成本控制率100%。项目支出金额在预算批复资金内,未超出预算金额,项目成本可控。
(四)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提高居民居住安全率。在2024年有序开展并完成当年保费缴纳,85%的城乡居民反馈截至目前满意度90%。
无投诉事故发生。在2024年无自然灾害发生。
经济效益:属公益项目,无经济效益。
满意度: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项目居民对项目综合满意度为90%。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全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项目管理制度上还不够完善。
六、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加强制度完善,加强自然灾害防范。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