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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小课堂——单位缓缴失业保险期满后,因破产、解散、注销导致员工失业,劳动者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来源: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01 17: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答: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注销的,应在注销前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缴费部分。由于单位破产、结算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只要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即使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也可于今年申领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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