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县政府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蓬溪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于印发之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及依据
《蓬溪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蓬府函〔2016〕159号)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该文件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内容以及县委办印发的《清廉蓬溪建设2021年度工作任务分工方案》(〔2021〕-20)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工作开展实际,在《蓬溪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蓬府函〔2016〕159号)的基础上进行重新制定完。
二、主要内容
《蓬溪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分为总则、决策草案的形成、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与调整、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五十条。
(一)总则。重点对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坚持的原则、方针、政策和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作出规定;
(二)决策草案的形成。该部分分为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三节,重点对决策建议的提出、启动程序作出规定,明确听取公众、专家意见的方式方法,并将其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三)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该部分包括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两节,该章重点讲重大行政决策在提请县政府审议时须按规定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且未经合法性审查和经审查不合格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以及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需由政府常务会和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后作出并向社会公布;
(四)决策执行与调整。为保证决策后期执行和适时调整,该章对何时开展、如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作出规定;
(五)法律责任。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作出,该部明确决策机关、决策承办单位、决策执行单位以及承担决策有关工作的范围单位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点明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和乡镇(街道)、部门可参照执行。
三、贯彻建议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决策,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建议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完善决策事项内部运行机制,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与执行等程序规范执行,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