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12443041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蓬府办函〔2020〕24号
  • 成文日期: 2020-04-23
  • 发布日期: 2020-04-23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稻水象甲和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23 11: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府办函〔2020〕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稻水象甲和草地贪夜蛾是近年来入侵我县的农业有害生物,对水稻、玉米等作物危害极大,严重时可造成绝收。为确保我县粮食安全,实现年度增产增收目标,现将加强稻水象甲和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监测,全面掌握虫情发生动态

稻水象甲2013年传入我县,当年发生面积0.5万亩,分布在文井等6个乡镇;2014年,迅速发展到10个乡镇,发生面积3.13万亩。由于防控措施到位,2015—2019年,疫情扩散态势基本得到控制,但每年仍有小幅增加,2019年末发生面积达3.9万亩,涉及原建制的13个乡镇。稻水象甲具有沿河流传播的特点,下游地区传播危害风险较高。今年累积了较大的虫源基数,危害程度将会有所加重,如果防控不力,极有可能大规模暴发。

草地贪夜蛾取食为害玉米、水稻、高粱、甘蔗、马铃薯、番茄等80余种作物,我国华南、西南和江南大部分地区为适生区。据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监测通报,草地贪夜蛾20191月入侵我国云南以来,冬季在华南和西南地区定殖,20203月发生的县(区)数接近去年5月初,总体发生时间比去年早2个月左右,并且近期境外虫源迁入量上升。20203月,随着气温逐步回升,受境内外虫源叠加影响,华南和西南地区发生程度有所加重。我县涪江流域河谷地带是草地贪夜蛾进入的重要迁飞通道,荷叶、金桥、红江、群利、蓬南等乡镇预测是重灾发生区域。

二、加强宣传,营造联防联控社会氛围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开展稻水象甲和草地贪夜蛾的田间识别和监测防控技术培训,利用宣传画、明白纸、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宣传方式,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广大农户正确认识稻水象甲和草地贪夜蛾的危害,掌握识别防控方法,形成群查群防群治的联防联控合力。

三、立足抓早,落实各项应急防控措施

(一)及早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控技术方案。防控策略上要抓早、抓小,通过"打点保面"将草地贪夜蛾扑灭在迁入期和低龄阶段,最大限度压低迁入代虫口基数,减轻防治压力。20204月底-5月初,要重点对稻水象甲越冬代成虫,以村为单位在秧田和早栽田等区域进行统防统治。

(二)开展全面普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职队伍开展辖区内水稻种植区和玉米种植区虫害的全面普查。普查草地贪夜蛾要特别注重与涪江沿岸乡镇相邻区域的监测,主要包括荷叶、金桥、红江、群利、蓬南等乡镇;普查稻水象甲要特别注重与赤城、新会、文井、明月、槐花、常乐、三凤、荷叶、天福等乡镇接壤和沿江河、溪流附近区域的监测。一旦发现疑似虫情,立即报告县植保植检站(联系电话:5421849);一旦确认发生危害,立即启动周报制度,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pxzbs@163.com)报送灾害情况,无疫情也需零报告。

(三)落实防控物资。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将草地贪夜蛾监测性诱捕器科学布置到田间,根据虫情监测结果和发生动态,及时采购发放防治药剂,组织专业队伍科学防治。

四、强化责任,严格目标考核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及早安排部署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构建政府主导的联防联控机制,分解细化查治工作责任清单,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防控措施落实到田。将草地贪夜蛾和稻水象甲监测防控工作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考核,普查工作100%全覆盖,防治处置率达到100%,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不能出现连片超过30亩的成灾(产量损失达30%)面积。各乡镇(街道)因监测普查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力而未完成以上目标的,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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