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6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蓬溪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5-06 11: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6日-2025512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5421216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56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蓬溪县国家储备林建设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文井镇,任隆镇,槐花镇,金桥镇,常乐镇,宝梵镇,吉祥镇,天福镇,大石镇,三风镇,明月镇,红江镇,赤城镇,蓬南镇,鸣凤镇,新会镇,群利镇,荷叶乡,高升乡19个乡镇。

建设单位

蓬溪博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32387.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60.3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林业建设、林业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3个部分。

(1)林业建设:营造林工程总面积106596.78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7552.5亩,占营造林工程总面积7.1%;中幼龄林抚育65502.67亩,占总面积61.4%;现有林改培33541.61亩,占总面积31.5%;

(2)林业产业:林业产业(林下经济)面积6000亩,其中,林菌种植1000.06亩,占林业产业面积16.67%,主要发展球盖菇、羊肚菌等菌类;林药种植4999.94亩,占林业产业面积83.33%,主要发展白芷、白芨、苦参、黄精、菊花、苍耳、半夏、艾草、葛根、苦参等林下药材类。

(3)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管护用房、晒坝、停车场、瞭望台、瞭望塔、消防水池、灌溉及道路部分组成。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和优化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管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或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管理、养护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农田作为农肥消纳。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倡导文明施工,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易起尘施工材料篷布覆盖,运输车辆限速。运营期农药产生的微量异味属于间断性排放,施肥施药采用精准施药技术,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可以降低农药与化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林木采伐粉尘、运输扬尘及燃油废气自然稀释扩散。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废弃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公司处置;生活垃圾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废弃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公司处置;清理的灌木杂草、枯枝落叶及采伐枝叶,自然腐烂为肥料;生活垃圾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农药废弃包装物及时收集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交由专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处置。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经过人员密集段道路禁止鸣笛;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营期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定期检修清理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得采伐;在路口设置限速牌、途经居民路段控制运输车辆的行驶车速,减少鸣笛。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划定施工区域,加强施工管理,加强施工过程中“三废”管理,强化施工队伍的环保意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加强病虫害防治,合理选择造林树种;对野生动植物尽量采取避让措施,严禁猎捕野生动物及毁坏重点野生植物;加强水土保持措施;提高工程质量,加强森林防火、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建设完成后实施迹地恢复;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运营期抚育间伐;造林后搞好幼树封禁保护;实施“科技兴林”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林木的采伐和集材尽可能地保留地表植被,尽可能减少集材道的密度和数量;加强宣传教育,粘贴和设置公告、宣传册、警示标语(牌)等;加强森林防火以及危险品管理;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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