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办发〔2021〕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市级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遂安办〔2021〕89号)要求,2021年9月15日至29日,市安办第一督查组对蓬溪县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暗访督导工作。现将第一督导组发现问题清单反馈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落实整改。请各责任单位主动认领,及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督促整改落实,逐项进行验收销号,不折不扣把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对标整改,报送情况。请各责任单位将问题整改情况于10月25日前将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附佐证资料和清单表格)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县安办;短时内未完成整改的,要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逗硬通报。此项工作纳入25日“全县安全生产暨隐患整治”督办日及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于未及时有效整改到位、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进度表不及时的单位,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扣减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目标分。市安委会将对部分隐患进行市级挂牌督办。
(联系人:雷*圆,联系电话:53***15,联系邮箱:px**jj123@163.com)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