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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刘悫 陈罡等职务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30 15: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府函〔202210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聘任

刘悫为蓬溪实验中学副校长;

黎铨波为蓬溪实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顺义为蓬溪实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曹阳为蓬溪县任隆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悫的蓬溪县任隆中学副校长职务;

陈罡的蓬溪实验中学副校长、蓬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保留原副校级待遇

王怀能的蓬溪实验中学副校长、蓬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保留原副校级待遇;

李运河的蓬溪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

余均民的蓬溪实验中学副校长、蓬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保留原副校级待遇。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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