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7-09 16: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22〕36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遂府发〔2023〕2号)、《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蓬府发〔2023〕31号)要求,我县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苦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9日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蓬府发〔2023〕31号),组建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任副组长、27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蓬溪县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4月10日,县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印发了《蓬溪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通知》(蓬经普办发〔2023〕4号),确定了办公室组成人员、职责分工。2023年4月,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五经普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全县共选聘约500名熟悉情况、责任心强、具备良好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经普数据采集及处理程序的同志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各级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县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在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基础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填报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表、部门普查登记表和投入产出调查表。充分运用国家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工作质效。

四、确保数据质量

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开展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将普查工作纳入全县重要工作事项进行督办考评,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各乡镇(街道)、蓬溪经开区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建立实施“镇(街道)+部门+普查机构”三级审核机制,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积极配合开展国家、省、市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763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65.6%,从业人员74928人,增长18.3%;个体经营户30216个,从业人员56978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