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财函〔2020〕48号
刘高祥政协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合利用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的建议》(第9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我县进行了乡镇区划调整,财政部门印发了《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乡镇区划调整改革财政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蓬财发〔2019〕20号),成立乡镇行政区划改革财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按分管领导所联系乡镇进行分片区开展国有资产的清理核查工作。
乡镇资产整体划转至其他乡镇或多个乡镇资产整体合并到一个乡镇的,划出乡镇要先冻结相关资产,做好资产划转准备工作。接收乡镇在机构改革启动后,整体接收相关资产。涉改乡镇在资产划转过程中,程序规范,手续齐备。对于办公设备、软件等可方便移动的资产,原则上“资产随职能和人员走”,尽量减少闲置浪费。
因乡镇区划调整房屋建筑类国有不动产无法移动搬离,随着办公场所调整和融合,国有不动产闲置现象愈发突出,乡镇国有不动产确权差,整合利用措施有限。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整合利用好乡镇闲置国有不动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有不动产清理工作的通知》(蓬府办函〔2020〕73号)精神,在国有不动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党政机关国有不动产清理专项工作组、卫健系统国有不动产清理专项工作组、教体系统国有不动产清理专项工作组等16个专项工作组对全县国有不动产权属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清理和核实,其中乡镇国有不动产由党政机关国有不动产清理专项工作组牵头实施。清理工作共分单位自查申报、清理核实甄别、分析梳理汇总、遗留问题处理4个阶段。清理时间从7月27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目前处于统计、汇总和分析阶段。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遂宁市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遂宁市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蓬溪县解决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在厘清权属的前提下,对本次清理出来的,因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未确权国有不动产,一律补齐权属证明,防止国有不动产流失。在本轮全县国有不动产清理核实和规范权属登记工作完成的基础上,不动产管理部门将加大对国有不动产的管理力度,整合利用闲置国有资产,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对符合集中统一经营条件的,移交到县财政(国资)部门统一经营;符合注入县属国企条件的,将优质国有不动产通过市场化方式注入到企业,在增加国有企业注册资本的同时,达到做大资产总量的目的。
蓬溪县财政局
2020年9月9日
(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0825-541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