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

来源:蓬溪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8-04 16: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金办〔2022〕8号

  蓬溪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

  “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的通知


  县直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

  《蓬溪县“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蓬溪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蓬溪县“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

  依据《蓬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为更好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县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十三五”时期蓬溪县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期间,蓬溪县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遂宁市关于金融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营企业、服务三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蓬溪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为我县“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一)金融实力稳步提升。2020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2.02亿元,比2015年增长71.6%,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6.6%,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17.3%。银行存贷款总量持续扩大,截至2020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52.44亿元、119.22亿元,比2015年增长66.85%和55.48%,信贷资金明显向实体经济倾斜,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制造业贷款增速明显提升。保险业务规模不断扩张,2020年,保费收入2.57亿元,比2015年增长42.78%,赔款和给付支出0.73亿元,比2015年下降38.14%,保险深度1.41%,保险密度490.60元/人,相较于“十三五”末均大幅提高;证券市场交易活跃,2020年,证券经营机构代理交易额为40.41亿元。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015年末的0.7亿元增加到1.7亿元,增幅达143%。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由0.98亿元增加到1.23亿元,增幅达25.51%。

  (二)金融业态更加多元。金融产业健康发展,银行、保险、证券等传统金融机构稳步拓展,截至2020年末,辖内银行、保险、证券金融机构分别达到9家、9家、1家。

  (三)金融改革创新成效显著。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截至2020年末,全县累计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贷款1173笔7.78亿元,贷款余额2.11亿元,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有效解决了我县农业农村融资担保难问题;蓬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功改制组建为四川蓬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推动贷款方式创新,给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的线上信用融资服务。截至2020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3.53亿元,比2015年增长30.08%;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06%,比2015年下降1.23%,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38%,切实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四)资本市场持续发展。持续组织实施企业上市(挂牌)计划,加大直接融资宣传力度,开展资本市场知识专题培训,增强政府、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能力。依托与天府股交中心战略合作机遇,通过定向指导、政策支持、精准帮扶、兑现奖励等手段,加强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培育和辅导。2020年末,蓬溪县形成了15家天府股交中心挂牌、1家上市辅导备案的多层次企业上市挂牌体系。

  (五)金融扶贫成效明显。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商业贷款+扶贫保”等蓬溪金融精准扶贫可持续机制。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项评定,贫困户信息在金融系统实现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全县累计对727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96亿元,余额0.40亿元,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4.50亿元。扎实开展扶贫日捐赠献爱心活动,全县金融系统共捐款捐物100余万元,消费扶贫50余万元。

  (六)金融生态不断优化。坚定不移打好“金融风险防范攻坚战”,切实抓好重点领域的金融风险防范。注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和完善企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截至2020年末,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为2.67%,比2015年下降1.02个百分点;开展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加大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妥善处理涉金融纠纷的投诉,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紧紧抓住“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金融知识宣传月”“非法集资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老百姓开展各类金融知识宣传,金融知识普及率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关系更趋和谐,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不断增强。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各类交易场所、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县处非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包案+一案一专班”作用,综合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广泛探索处置路径(破产重整、集团兜底、资产置换、帮扶盘活、司法打击),及时开展民间投融资风险企业、非吸存量案件处置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截至2020年末,化解风险企业4家(蜀城国际、外国语学校、渝奥纺织、宇环生物),化解风险资金96505.19万元,非法集资存案由8件减少至4件。

  (七)金融基础服务持续改善。优化支付服务环境,2020年末,全县助农取款服务点586个,POS机2317台,ATM机207台。持续提升货币金银业务质效。加大现金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小面额现钞供应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现金服务水平。推进征信查询服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征信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征信查询服务,及时处理征信异议和投诉。

  同时,我县金融业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小微金融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金融综合实力有待提升;直接融资能力水平低,融资结构有待优化;金融业态不够丰富,科创金融、绿色金融等新兴金融有待发展;金融高端人才相对紧缺,金融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区域金融治理体系还不够完善,金融生态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

  二、“十四五”规划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省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要求,围绕全县“1337”总体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深化金融改革,强化金融监管,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三大任务”——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在金融业总量规模、金融对地方贡献、金融产业发展、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和金融服务手段及政府服务能力五个方面提升,力争金融业总体发展水平处于全市的前列。具体指标为:

  1.金融业总量规模。“十四五”期间,全县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0亿元,增速保持高于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2.地方贡献和重点项目保障。到2025年,金融业税收争取达到0.8亿元。“十四五”期间,基础设施建设及各类重大项目保障资金力争达到50亿元。

  3.金融产业发展。银行业:至2025年,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力争达到35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力争达到200亿元,对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贷款余额年均增速不低于贷款增速。“十四五”期间,银行不良贷款率保持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保险业:到2025年,保费收入力争超过3亿元,保费收入增速达到20%。

  4.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局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建立健全金融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维护金融稳定,不断完善金融稳定和风险处置机制,增强金融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5.金融服务手段及政府服务能力。不断对标发达地区,结合我县实际优化金融服务流程,不断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手段及政府服务能力,树立金融机构支持蓬溪经济发展强大信心,打造放心金融,升级信用蓬溪。

  三、“十四五”规划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1.激发金融体系内在活力。充分发挥我县现有9家持牌银行机构作用,结合实际引进更多适合产业发展的银行机构,推进产品服务创新,培育金融服务品牌,发展类型多样、优势互补、竞争有序、经营规范、充满活力的金融机构体系。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督促保险机构完善保险责任框架,丰富保险服务和产品体系,提升综合保障能力,提高市民参保率,促进辖区内保险密度、保险深度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引导保险业机构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开展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重点发展农业保险、科技保险、绿色保险、巨灾保险等,积极发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鼓励保险业机构参与健康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发展大病保险、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补充性医疗保险,加快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

  2.推动法人机构做优做强。支持2家地方法人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风险管理和内控管理的能力、水平,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高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3.加快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稳健发展。大力引进证券、租赁、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在蓬设立分支机构,积极组建地方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丰富本地金融业态,全面增强金融体系的服务功能。

  (二)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发展质效

  1.提升金融扶持经济发展战略效力。引导银行业机构优化信贷投向,充分发挥大中型商业银行支撑作用,引导政策性银行提升服务地方发展水平,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围绕聚焦聚力“新型工业县、现代农业县、知名文旅县、生态宜居城”建设,聚焦锂电、绿色食品、智能家居、线缆线束等产业,多措并举给予金融扶持;不断完善银、政、企长效合作机制,并鼓励银行业机构参与国资国企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研究破解重大项目、大型企业开工建设、转型升级面临资金难题;逐步形成金融资源更加合理配置、融资渠道更加通畅、政府服务更加贴切的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广金融顾问制度,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和资源整合提供优质服务。保持全县信贷总量合理增长,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

  2.强化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领域的金融供给,逐步形成多层次、低成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围绕农村改革,盘活农村资产,引导银行业机构扩大抵质押物品种类与范围,大力推广大型农业机械设备、现代种养设施、运输工具等新型抵押担保方式,鼓励开发适应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支持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下沉服务重心,推动蓬溪农商行、村镇银行积极发挥涉农主力军作用,积极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抵押担保方式创新,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认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配置。

  3.加强小微普惠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机构对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质效,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优化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探索设立风险分担资金池。支持地方金融组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升贷款可获得性。鼓励发展网络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互联网+”等信贷产品和服务,有效拓展金融便民服务渠道。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探索开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利用再贷款、再贴现、准备金政策等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服务科技企业。积极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融资功能,提升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不合理的附加费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4.加快恢复完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国有融资担保机构重建,增加注册资本金,增强为实体企业增信的能力,实现在发展中解决矛盾与问题;鼓励财政资金参与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源的支持和撬动作用。

  (三)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能力

  出台《蓬溪县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快上市奖励扶持办法》和《蓬溪县服务企业挂牌上市“直通车”机制》,对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并购重组等过程进行全覆盖扶持。加大上市后备企业梯度培育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选市级、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和“四板”上市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鼓励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上市企业零的突破。

  (四)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

  坚持以稳定大局、压实责任、分类施策、守住底线的原则,平衡好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之间的关系,严格落实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维稳责任,依法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1.强化金融机构、地方金融从业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引导其一手抓服务实体经济,一手抓风险化解,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管理好但资金紧张的企业积极予以信贷支持;提高地方金融从业机构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风险准备、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担当、创新和风控。

  2.强化地方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效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3.强化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更多利用创新资本工具补充资本金,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制造业、民营企业中长期融资;稳妥化解局部性、结构性存量风险;建立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和地方政府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4.积极消化非吸存量,着力控制增量。积极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实现风险持续有效化解。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持属地排查和行业排查相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处置专班,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

  (五)打造“放心金融”升级信用蓬溪

  1.完善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动态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实现金融业数据指标信息共享,动态监测行业风险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及时预警处置;鼓励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降低中小微企业财务成本,对高负债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化解、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原则,科学制定企业债务风险处置方案。

  2.持续清理整顿金融环境。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的金融机构,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环境;强化与市场监管、公安、行政审批、金融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企业注册名称、经营范围等涉及金融的企业市场准入,对存量企业加大风险排查;严肃查处非法使用名称、违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发放贷款等行为;加强金融行业自律,规范竞争行为,引导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

  3.深入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全县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与人民银行、其他地区征信信息平台的合作,努力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入库面,并积极在金融领域扩大信用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失信惩戒制度,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培育金融企业与社会公众诚信意识,营造褒扬守信的良好氛围, 切实净化全县金融生态环境。

  四、“十四五”规划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体系保障。由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协调联动,不断完善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全过程跟踪、动态监测、定期检查和评估,健全规划信息公开机制,部门间信息共享制度,切实推进规划有序实施。

  (二)政策保障落实落细。系统梳理现有金融政策,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所有政策落实落细,积极向上争取更大的政策倾斜,加大对我县金融发展的扶持力度,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金融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创新工作机制,着力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对事关全市金融发展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做到摸清底数、洞悉全局。

  (四)金融人才培育与保护。创新金融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快金融高层次管理人才引进,在政府相关部门挂职任职,通过提供优质行政服务,提升其在蓬溪工作的幸福感,营造有利于金融产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