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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 重新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来源: 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发布时间:2026-09-20 08:59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打印

致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了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从2026年9月22日零时起,重新启用辖区内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执法取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执法取证设备启用时间

2026年9月22日零时

二、重新启用点位及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一)本草大道与蓬城大道交叉路口(原G318与梨园路交叉路口)

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二)国道318线2236公里+550米(遂宁至蓬溪方向)

对超速行驶(限速60km/h)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固定测速)

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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