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了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从2026年9月22日零时起,重新启用辖区内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执法取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执法取证设备启用时间
2026年9月22日零时
二、重新启用点位及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一)本草大道与蓬城大道交叉路口(原G318与梨园路交叉路口)
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二)国道318线2236公里+550米(遂宁至蓬溪方向)
对超速行驶(限速60km/h)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固定测速)
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