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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蓬溪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15 16: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安办〔2023〕2号

市安办: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2〕23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立即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遂安委〔2022〕28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按照省安办、市安办要求,积极排查重大隐患问题,及时按要求报送问题清单,坚决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现将相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担当,明确整改责任

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对陈家湾公租房小区所存在的隐患进行挂牌治理,印发了《关于挂牌治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现问题隐患的通知》,明确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制定治理方案,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在规定的整改时限内完成隐患治理。

二、强化措施,落实隐患整治

关于陈家湾公租房小区消防及充电场所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消防系统供水系统设施已完备,机房与消防控制室已联动,灭火器和缺失的消防管带正在筹备中,地下车库风机已正常使用。二是地下车库电瓶车已重新设置停放点,充电棚与充电桩基础设施已安装完毕,充电桩位共140个,电瓶车停车位规划共140个。

三、强化治理,推动长效治理

持续深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以当前发现的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定人定责,确保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注重长效,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督促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继续保持全县安全稳定态势。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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