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委发〔202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县安委会主要领导同意,现将《蓬溪县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蓬溪县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方案
蓬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蓬溪县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方案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全县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随着元旦、春节节日临近,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冬季天干物燥,火灾事故多发,同时受低温、大雾等极端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做好这一关键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八届一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确保岁末年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关于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方案》(川安委〔2021〕19号)和《遂宁市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方案》(遂安委〔2021〕21号)文件要求,结合蓬溪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成果,加快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不断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精准管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遂宁加速升腾“成渝之星”,我县加快建设“三县三城”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统筹好当前和长远,严防死守、常态长效,通过排查整治、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风险隐患进一步消除。以“四铁”作风把风险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挺在事故前面。对企业履职不到位、经监督检查发现的隐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违法行为,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问题,一律依法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隐患整改,祛疴除病;又要积极宣讲法律政策、送安全技术、送管理服务,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三、时间安排
全县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从即日起至 2022年3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对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活动方案,全面宣传发动。(即日起至 2021年12月31日)
第二阶段全面监督检查。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张清单”。对问题隐患集中攻坚,对短板漏洞全面提升。全面压实企业责任,推进企业依法管理,深化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不断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2月28日)
第三阶段全面归零销号。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归零销号。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促进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长效。(2022年3月1日至 2022年3月31日)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风险辨识管控
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岁末年初低温、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以及人流、物流、车流增多,用电用气用火需求增加,天然气等能源安全保供压力加大,以及极易出现抢工期、赶进度、超强度、超能力生产现象等特殊情况,对本属地、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进行系统分析研判,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督促企业结合冬春季特点开展风险辨识,落实“双控”机制,确保风险可控受控,确保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通过新闻、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做好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引导社会公众加强安全防范,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整治
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各相关部门要专门研究岁末年初安全风险防范,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道路交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易发生大雾团雾、易结冰等重点路段和桥梁、涵洞、隧道等重点部位隐患。针对冬季极端天气多发,做好应对低温、大雾等天气下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抢险救援准备。加强“两客一危”、货车、公交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控,检查督促各运输企业合理调度客车运营班次,严格落实GPS使用管理和客运车辆在凌晨2点至5点期间停运制度,严厉打击酒驾、毒驾、超速、超员、超载、超限、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以及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校车非法改装营运、客货混装等行为;深化源头治理,大力推行客货运输记分制管理,严格危货运输管理和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维护、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涪江沿岸船舶(采砂船、客船、渡船)、码头安全隐患,加强涉水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签单发航、大雾停航、值班值守等制度。
牵头单位:县交运局、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建筑施工领域。全面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集中排查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施工用电、高处作业、受限空间等环节安全隐患,落实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安全措施。整治以包代管、不按专项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未办理施工许可进行建设等行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综合执法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燃气领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城市燃气安全的指示、批示和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燃气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市安办《关于在全市开展用电用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遂安办〔2021〕95号)和县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气和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蓬安委发〔2021〕7号),制定完善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大力排查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切实消除无证经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着力解决城镇燃气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液化气站安全检查,严格安全条件,坚决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积极推进餐饮企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严密防范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聚焦宣传教育薄弱环节,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将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县安委会以及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商务经合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危险化学品领域。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检查督导、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等重点工作,分阶段开展危险化学品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将安全监管措施贯穿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设施设置、罐区安全监控、受限空间以及动火、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现场管理。落实天然气保供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供气。加强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高危企业专职消防力量建设,强化化工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和演练,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县经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烟花爆竹领域。切实抓好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和非法储存、超量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管理,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集中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消防领域。开展易地扶贫安置点等农村房屋火灾隐患治理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城镇老旧住宅、使用功能在三种及三种以上(商业服务网点除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的隐患排查。统筹结合“一寺一策”“三定三禁”工作,持续开展文博单位、寺庙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紧盯仓储、物流、改建厂房突出的火灾风险,加强对违规混存货物、违规动火用电、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隐患的整治力度。全面加强旅游景点、福利机构、饭店商场、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医院学校、住宅小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新能源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切实督促企业和各类经营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发动基层力量,做好小单位、小场所以及农村地区火灾防范工作,扎牢火灾防控的基层基础。
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商务经合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经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宗局、国家电网蓬溪分公司等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旅游领域。以旅游交通运输、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两节”期间的旅游节庆活动为重点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加强对旅行社和租用旅游车辆的监管,严格旅游客运趟次签单和旅游客车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对旅行社合理安排旅游团队运行计划、租用旅游车辆和旅游景区游乐设施、观景点和旅游星级饭店特种设备的专项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开展旅游单位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监督执法,督促旅游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强化应急救援保障。强化农家乐、民宿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严防安全工作盲区。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工贸领域。强化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治理,深化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安全整治,开展食品加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坚决整治突出问题。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实施全员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考核制度。
牵头单位:县经科局、县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特种设备领域。切实开展电梯、气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大型起重机械等重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取证企业证后监管,开展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单位证后监督抽查。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文广旅游局、县经科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电力运行领域。全面落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电力建设工程、重要输电设施及线路安全隐患,严格带电、带压、高空、密闭空间、起重、动火等作业安全措施。开展工程外包安全管理,查处不具备资质承包电力工程行为。强化电力企业迎峰过冬保供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有序用电应急管理措施。
牵头单位:县经科局、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11.既有房屋以及市政设施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利用既有建筑非法改建改装为酒店、饭店、学校等行为,依法依规强化危房监测监控。加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严格城市道路施工和市政施工管理,切实强化城市生命线应急准备,提高安全运行能力。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文广旅游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铁路领域。抓好铁路路外环境安全治理,突出整治铁路沿线及两侧500米范围内建筑施工工地建筑材料遮盖物、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以及轻体飘浮物和高大树木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等安全隐患。切实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以及破坏铁路封闭网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铁路沿线乡镇、园区,县发改局、遂宁车务段蓬溪站、遂宁工务段蓬溪站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三)实行隐患动态清零
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各相关部门要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采取“发点球”方式交办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及时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自报,对企业自行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立即整改,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的,依法可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同时,对今年省安委会、省安办、市安委会、市安办和县安委会、县安办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查、考核,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两个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发现的问题隐患,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动态归零销号。对大会战活动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各地要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
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成员单位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四)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各属地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守法生产经营。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检查执法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落实部门无管辖权案件移交工作制度,严格“四个一律”工作要求,提升监管执法实效。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切实推动生产安全事故按期结案和评估。
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成员单位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加强工作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好工作落实。要结合本属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推动责任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挥多方力量。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动员,强化举报奖励,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的认识,请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充分发动群众,向我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蓬溪县行政区域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或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的,将予以举报人现金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 溪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蓬府办函〔2019〕28号)。
(三)严格督查,确保整治实效。县安办将组织综合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各行业部门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依规考核属地政府和县级责任部门。
(四)严守纪律,做好应急值守。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各部门要坚决把安全风险防范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查岗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及时、准确报送信息,科学、妥善处置突发情况。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针对性前置应急力量,强化“练兵备战”,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突准备。
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县安委会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每月向县安办报送工作信息,并及时报告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以及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整改佐证资料,于 2022年4月1日前报送县安办。总结内容要精炼简洁,数据要真实准确(联系人:周*萌,联系方式:53***15,电子邮箱:215***5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