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5421216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蓬南镇电子工业园昆乐街94号 |
建设单位 | 四川驰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四川新云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建设内容为:设置废旧电子设备拆解生产线1条,购买检测仪器,预计年拆解综合利用电子产品15万台。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和优化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做好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厂区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流入蓬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采取设置集气罩、脉冲除尘器,车间密闭等措施,加强清灰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的收集和处理。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拆解产生不可利用物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拆解产生不可利用零部件等一般固废委托有拆解资质的企业进一步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电路板、废含汞元(器)件、废含石棉部件、废含铅酸蓄电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防止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