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财采〔2020〕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事业单位,集中采购机构: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安排,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助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四川省财政厅对“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统一了采购执行业务规则和数据标准,并更名为“四川政府采购执行系统”(以下简称“执行系统”),作为全省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平台和基础数据平台,部署全省使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各级采购单位应当对执行系统相关内容组织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系统操作规范,并严格执行。在执行系统正式使用前,熟悉了解执行系统各项功能,核对系统登录名、账户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依法、安全、规范操作(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二、积极对接,实现采购信息共享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按照《交易系统对接全省执行系统接口文档》要求,组织做好集中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的接口开发,实现县级集中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执行系统的数据交互。执行系统将统一与“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信息共享。
三、执行系统使用对象及上线时间
执行系统使用对象为全县各级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系统上线时间为2021年3月1日。
四、登陆方式及系统功能
登录方式为单位账号+密码(使用单位信息详见附件2)。系统功能包括采购意向、采购计划、公告管理、合同公告、合同备案、履约验收等。
五、其他要求
(一)执行系统上线后,不再受理执行系统以外渠道发布的采购信息。
(二)各采购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执行系统操作与对接工作。
(三)执行系统使用期间,涉及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财政局和执行系统技术人员反馈,财政局联系电话:(0825)5413628;执行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28)86727173、(028)86728005。
蓬溪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