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资料: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提供退出现役有效证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扶贫手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本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本人及配偶商业贷款情况证明材料(征信记录);申请贷款的相关表格;需提供反担保的,出具市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信用反担保书;市级以上认定的创业园区等其他担保机构认可的法人单位的法人代表提供反担保的,由法人代表签订信用反担保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房产抵押反担保的,提供具有所有权属的房产证、土地证(出具他项权利登记)。
(2)小微企业贷款申报资料:小微企业申请办理认定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扶贫手册》;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企业缴纳社保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