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向阳、王白兰、仲建军、王志勇、释普照、杨剑、李彬、王洪、张君、李文均、刘晓琴等县人大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普安街道相关危房拆迁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摘要
城南社区蜀北中路397号老居民瓦房(涉及13户、46人),修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现多处房屋墙体开裂,挑梁断裂,瓦面损毁,且多栋瓦房靠山体修建,雨季极易发生地质灾害。现仍有两户居住,至今隐患未排除。普安社区烂泥沟于2010年被政府纳入城市建设范围,但一直未开发建设现房屋多处为危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作如下建议。
代表建议:1、对城南社区危房纳入拆迁范围,对13户居民房及时拆除。2、对普安社区危房用土地双挂钩项目拆旧建新,或纳入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
二、办理工作情况
(一)针对代表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敬成明同志组织局党组成员和机关各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召开建议办理专题会议,会议制定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回复方案,确定由局机关党委书记左海锋同志牵头带领政策法规股和各业务股室单位认真落实办理,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业务股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二)请产权人按程序向普安街道办提出申请,由普安街道办根据政策确定是否向县政府打征拆报告进行办理。我局将根据蓬溪县人民政府的批示及后续规划,进行统一处理。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征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在今后为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7日